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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世纪初,西方警察制度的建立,标志着西方警察公共关系初步提出,并逐步被付诸实践,而国内的警察公共关系理论研究与实践起步都比较晚,关于警察公共关系的深层次研究也相对滞后。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政治、经济、文化的持续发展,各种社会关系越来越复杂,广大人民群众对警察的形象、素质、能力与工作方法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公安机关在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提高自身素质的同时,不断深入开展警察公共关系建设,以提高公安工作质量和效率,更好地完成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所肩负的历史使命。2012年初,公安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警察公共关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指出,积极开展警察公共关系建设,能有效提升公安机关在人民群众中的正面形象,能有效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认真研究警察公共关系,构建和谐警察公共关系,对于提高警察良好形象,提高警察队伍自身凝聚力,提高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满意度,有着重要的意义。本文运用公共管理理论,以警察公共关系为研究对象,客观分析研究东营市警察公共关系建设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及问题形成的原因,提出切实有效地推进东营市警察公共关系建设的良好措施,为公安机关更加有效的完成使命提供理论依据与实践指导。当下,我国正处在经济与社会快速发展的重要时期,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东营市作为黄蓝经济区建设的重点城市,所对面的社会治安形势要求东营公安机关要更加注重与社会公众的联系,以更好的为黄蓝经济区建设服务。“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一直是公安工作赖以生存的法则,警民关系的和谐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以保持与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核心的警察公共关系更是密切警民关系的纽带。警察公共关系是公安机关对外求发展,对内求团结的管理形式,也是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建设的重要策略。通过研究警察公共关系的理论和技术,对外能够通过加强与新闻媒体的交往、树立公安机关的良好形象,争取社会公众对公安工作的支持,为公安民警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对内能够更好地提高公安机关决策者的管理水平和决策能力,帮助公安机关更好的发展和处理各种纷繁复杂的社会关系。按照全国第二十次公安工作会议的要求,认真研究警察公共关系,大力加强警察公共关系建设,努力提高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满意度,对推进新时期公安工作和加强公安队伍建设、树立公安机关良好形象,构建和谐警民关系、促进社会大局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这是公安机关履行职能的必然要求;是密切警民关系的必然要求;是塑造良好公安形象的必然要求;是增加公安队伍凝聚力的必然要求。我国警察公共关系建设开始于2003年。当年发生的孙志刚事件,警方受到负面影响很大。2003年底,全国第二十次公安工作会议报告中首次提出了“加强警察公共关系建设,密切警民关系”。随后的一年里,公安部在全国建立了32个警察公共关系实践基地。同时,决定在全国公安机关推广实行定期新闻发布制度,主动向媒体和公众发布重要信息。2009年初,公安部下发文件强调:“推动警察公共关系建设,树立亲民爱民的职业形象”。2010年7月13日,北京市公安局公共关系领导小组暨领导小组办公室揭牌仪式高调举行,北京市公安局长傅政华亲自担任领导小组组长。这是我国第一个省级公安机关的公共关系部门。虽然各地警察公共关系处(科)的建立和北京市公安局公共关系领导小组的高调挂牌,表明了警察公共关系工作已经逐渐成为一项由专门机构负责、独立的公安业务工作。但就目前来说,在全国庞大的公安系统中,独立被称为警察公共关系处(科)的专门机构是凤毛麟角。警察公共关系工作目前还处于起步阶段。警察公共关系建设是一个大课题,还有许多工作可以做。本文以东营市警察公共关系建设为研究对象,尝试从西方与我国警察公共关系的历史、现状和发展角度出发,查找分析警察公共关系建设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对照西方国家与我国先进地区警察公共关系建设的经验,对进一步加强东营市警察公共关系建设进行探讨并提出思路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