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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纪,我国进入了社会经济、政治、文化转型的关键时期。这一特殊的社会发展时期决定了政府管理必然要面对“政策延续”与“改革突破”之间的矛盾,政府的治理模式在这个过程中不断再造,地方官员在寻求地方经济发展的制度依托中出现了不同的思维模式,国家的各项法律制度正在不断完善。在这样的一个大变革时期,行政效能是政府管理改革的核心问题,已成为衡量一个国家竞争力的重要指标,因此,在社会转型过程中,如何提高行政效能是政府管理的根本诉求。
社会转型对行政效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也为个性官员施展执政个性提供了广阔的舞台。在习惯于“谦虚谨慎、老成谋国”的传统政治理念中,一批批个性鲜明的官员作为一个群体,已经悄然出现在普通民众面前。他们的执政理念、措施、风格不仅提高了执政区域的行政效能,无形中也增加了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和信心,同时也为改革开放、思想解放提供可供参考的政府管理模式。
“最富争议的市委书记”仇和在其任职的经历中,以非常手段推进了一场又一场的激进改革,且成效卓著。对他所进行的一系列改革的评价,各学者从不同的专业角度给予了不同的评价,有人称他的改革充满个性,代表了官员的政治良心;有人说他是典型的人治,与法治化背道而驰;有人鼓励他“大胆地试”,有人对他的政治前途充满担忧;有人对他的个性化执政万般赞赏,亦有人持怀疑甚至否定态度。他本人和他主导推动的改革一度成为舆论关注和争议的焦点,并由此展开了一场围绕“仇和现象”的大讨论。
仇和有句名言:“为公才改革,为私谁改革”体现了现代行政效能的价值取向。仇和式个性化执政仅仅只是个体现象,并不能代表整个国家政府管理的全貌,他能以一人之力提高当地政府的效能,但同时也存在负面效应,由此引发我们对个性官员施政的思考:是否只有个性官员才能推进改革、才能提高行政效能?行政效能的提高是靠个性官员这个“人”的群体,还是靠制度化建设这种抽象性模式?
很显然,个性官员施政在改革开放三十年经验总结中具有样板意义,他们能够提供正反两方面的现实材料,同时为探索政府管理提供改革创新的模式,从而有效地、持续地推进改革事业的步伐。对个性官员施政经验进行总结,扬其利、避其弊已成为我们的共识。对个性官员执政应该加以正确引导,否则对政府效能可能带来两种后果:一是依法治国的目标迟滞不前;二是扼杀个性官员的创新激情,整个政府管理模式化运作,了无生气,最后影响整个改革开放的事业。本文在总结、提炼各种关于个性官员评价的基础上,从个性官员对行政效能双重影响着手,并引入个性官员地方执政的典型案例,分析中国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在地方政府行政效能发展中的经验,提出了个性官员和制度建设相结合在政府管理过程中的重要性等观点,为政府管理创新、行政效能提升提供一种参照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