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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区土地复垦期望复垦后的生态系统能获得最佳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并要求尽快缩短“三大效益”高度统一的时间,但由于它们之间有着错综复杂的对立统一关系,目前人们往往只重视直接的经济效益,而忽视间接的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因此,建立一套矿区土地复垦综合效益评价指标体系对矿区整体综合效益的发挥以及矿区土地复垦与生态重建的理论与实践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在借鉴大量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对矿区土地复垦效益评价内涵、评价方法、评价指标等方面进行了初步探讨。建立的评价指标体系包括:绿色植被覆盖率、矿区所在地小气候状况、土地复垦率、灌溉保证率、土地质量状况、矿区所在地生物多样性状况、水土流失治理效果、田块规整率、矿区所在地景观生态效果9个生态效益评价指标;土地利用率、矿区所在地农民人均年纯收入、耕地面积、矿区所在地农地单产、投入产出比、机械化作业率6个经济效益评价指标;粮食产量、矿区所在地农业劳动生产率、道路密度、矿区所在地人均耕地面积、矿区所在地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矿区所在地土地权属纠纷状况、矿区所在地扶贫效果、矿区所在地就业效果、矿区所在地公众满意度9个社会效益评价指标。最后,对所建立的评价指标体系针对平朔矿区运用多层次模糊综合评价法进行验证。
根据本文拟定的分级标准,复垦前,平朔矿区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综合效益低于60分,处于“较差”的级别,而社会效益为62.1分,处于“一般”的级别;复垦后,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综合效益显著提高,分别为72.82、71.67、70.95、72.29,处于“良好”的级别。以上说明矿区土地复垦工程的实施,为矿区带来了巨大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以及三者的综合效益,说明该项目的实施总体上是成功的,随着时间的推移,复垦工程必将为矿区带来更大的综合效益。
研究结果表明:本文所建立的矿区土地复垦效益评价指标体系比较合理,评价方法的选取恰当,基本能反映平朔矿区生产生活实际,评价结果为矿区土地复垦的实践活动提供了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