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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传媒与群体利益的关系问题是近些年传播研究的热点,消费维权是涉及群体利益的重要问题,目前学术界对消费问题的研究大多选择报纸为研究对象,而电视媒介因为在材料收集上有困难,因此较少进入学界的研究视野。而我国电视媒介从90年代初就开始关注消费者的权益保护问题,央视1991年开播的“3.15晚会”一直持续至今,见证了我国消费市场的变化和公民维权意识的觉醒。研究电视媒介在消费维权领域的作为是十分必要和有益的,也是对这一领域研究的补充和丰富。本文从“社会角色理论”切入研究电视媒介与消费维权的关系。在不同的历史阶段电视媒介承担的角色功能各不相同,且角色扮演也随着传媒发展而不断演变。由于社会角色理论的通适性和戏剧性,用它来分析大众传播媒介,具有积极意义。文章以央视“3.15晚会”节目为例,结合消费维权领域的经典案例,以质化分析为主,同时辅以一定的量化研究,从社会学、传播学、新闻学等多学科的视角来研究电视媒介与消费维权的互动关系。文章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个部分是基本概念的阐述,包括消费维权问题的产生、兴起和发展,角色理论的概念和本文的研究路径。第二部分从“功能——角色”理论出发,探究电视媒介在消费维权中的角色演变,分析了这一演变背后存在的经济、制度、法律、政策等方面的原因。第三部分以宏观的媒介发展理论为视角,研究电视媒介通过设置消费维权议题来实现与社会的互动。同时以3.15晚会曝光垃圾短信事件为个案,深入分析当前电视媒介角色扮演的方式及其现实意义。第四部分也是本文的重点,讨论了电视媒介在消费维权中角色扮演存在的主要问题。首先分析了角色不清、角色错位、角色冲突、角色中断、角色失败这五种角色失调情况;紧接着使用量化研究,分析了对农村消费者的忽视引发的角色缺失;最后探讨了隐性采访的滥用及所引发的法律伦理问题。第五部分从多个角度提出了电视媒介在消费维权中角色强化与提升的若干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