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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后,尤其是近些年来,随着省内城镇化建设步伐的加快,城市内及周边农村面临着征地拆迁、成立改制公司、城中村改造、各项福利待遇等诸多获得经济收益的机会。X区作为太原市经济圈建设的核心区和南部新区建设的重要承载区,大批省、市重点工程、城中村拆迁改造、市政道路拓宽改造等重点工作带来的征地拆迁量占到太原市总拆迁量的70%以上,这样史无前例的大规模建设涉及到区域内大量农村集体土地的征用,必然会给区域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带来一波前所未有的巨大经济收益。而在此过程中,由于受法律、文化、心理等因素影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的公平会发生倾斜,利益争夺在其成员间会引发一系列矛盾纠纷,严重影响到集体组织的团结,甚至阻碍集体经济的进一步可持续发展。 而这也是本文要研究的问题,从农村治理的意义上看,如何从各个方面提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的公平性,将会从根源上避免农村大量矛盾和纠纷的发生,这对构建公平、和谐、稳定的农村社会有着重大和深远的意义。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发展和稳定来看,对日趋壮大的农村集体经济而言,其经济收益分配的公平性受到了内外因素的巨大挑战,因此,需要对农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的公平现状进行探讨、思索与实践,并提出优化建议和改进措施,以确保农村社会的稳定。 本文通过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公平的概念和实质的阐述,并站在国内外相关研究理论的基础上,尤其是借鉴吸收了罗尔斯和弗雷德里克的相关理论,通过运用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对太原市X区农村集体大量实际案例进行了综合分析。最后总结出太原市X区目前存在的几类主要的分配不公平问题,并且归纳出一些破坏公平的主要原因,为太原市X区减少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不公平引发的诸多信访矛盾,提出了提高农村集体收益分配公平性的建议。 本文的独特观点在于一是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从参与分配的对象上进行了广义和狭义的界定;二是认为基层政府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收益分配活动并非不可以进行指导、监督,而是应依法履行这种职能,这是法律赋予基层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责,不能也不应主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