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海关官银号研究(1842-1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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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规定收税当收足银,因此商户必须到银炉将散银倾镕成足色整银以便交税,1814年粤海关率先设立海关官银号,专司倾镕税银。开放五口通商后,条约规定海关要选择殷实铺户设立银号,发给执照,代收洋商关税,此后随着开埠口岸增多,海关官银号也推广到其他口岸,海关税务司制度成立之后,海关官银号仍沿旧例。海关官银号一般为民间商人承办,其主要经营内容就是代清政府收取并存放关税。同光年间,各省、关开始借票号汇兑京、协各饷,有些海关官银号则直接由票号承办。海关官银号每年开支大约需要上万两,其收入一方面来源于从税款中提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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