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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政府回应,又称政府反应性,是指政府在公共管理过程中,对公众的要求和所提出的问题做出积极敏感的反应和回复的过程。建设服务型政府,提高公共管理水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政府不断增强回应意识,提高回应能力。
本文选取枣庄市信访局为例,综合运用文献研究法、个案研究法、比较研究法等分析我国政府回应制度存在的问题,探讨完善我国政府回应制度的对策,以解决我国政府回应性不强和公众政治参与度低的问题,以求构建良好的政府与民众的互动回应关系。本研究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介绍了论文选题的背景、研究目的、研究意义和国内外对于该问题的研究现状以及相关理论综述。第二部分是关于政府回应的理论解析。论述了政府回应的内涵和类型,回应型政府的价值取向与主要特征,政府回应制度的理论依据以及建设回应型政府的现实意义。第三部分以枣庄市信访局为例,论述了枣庄市政府回应制度的现状、分析政府回应制度存在的问题。当前我国政府在公共管理过程中存在着政府回应制度不完善、政府回应意识不强、回应迟缓、滞后以及公众参与不足的问题。迫切需要提升政府的回应能力,构建和谐的政民关系。第四部分从行政主体和民众与社会客体两方面分析政府回应制度存在问题的成因。第五部分是论文的重点,探索政府回应制度的完善对策。首先分析了当前中国政府建立和完善政府回应制度的有利条件,并提出了构建政府回应制度的对策。主要从转变行政理念、健全法律制度、提高公务员素质、提高决策透明度、拓展政府回应领域和回应方式、健全政府回应监督机制、建立平等的官民沟通机制、促进公民社会发展,提高公民权利意识、营造新型行政文化等方面对完善政府回应机制提出具体的对策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