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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传统的翻译理论中,无论泰特勒的“翻译三原则”,严复的“信、达、雅”,还是奈达的“对等理论”,都是以原文为出发点,并以原文作为评价译文优劣的标准。然而,随着人类文明的发展,现实中以原文为准绳的单一翻译标准“对等”,无法满足多样化的翻译现实的要求。现实中翻译的目的不再局限于最大限度地忠实、对等于原文,而是扩大到尽可能多地吸收原文的信息,以创作出符合目标文化需求的译文。翻译的功能观逐渐取代对等观和忠实观。在这样的背景下,一些德国翻译家和理论家开始以新的视角审视翻译活动,并在20世纪70年代逐渐形成了德国功能主义目的论。
功能主义翻译论的产生和发展可以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功能主义翻译论的发端。代表人物是德国翻译理论家凯瑟琳娜·赖斯。她的文本类型以及翻译批评模式理论把翻译理论的关注点从语言层面转移到翻译的交际目的上来,将整个语篇的功能纳入翻译决策的考虑中,提出应当按照源文和译文功能之间的关系来评价译文,这较之以往的翻译理论,无疑是一大进步。但不可否认,赖斯早期的翻译观虽然带有功能主义色彩,但是基本上还是以“对等”论为基础的,对影响翻译的其它因素,诸如:译者,翻译目的以及文化因素等的关注不够。
第二阶段是功能翻译目的论的诞生。代表人物是汉斯·弗米尔。他在1978年发表的《普通翻译理论框架》一文中首次提出了功能翻译理论以及翻译过程中需遵循的三个原则:目的原则、连贯原则和忠实原则。弗米尔彻底摒弃了源文至上的对等观,认为翻译是一种有目的的跨文化交际行动,翻译目的取决于具体的翻译指令,译者根据翻译目的选择适合于翻译指令要求的翻译策略。在功能目的论中,源文的中心地位被消减为翻译行动中的一个信息供源,译者不再是译文背后的隐身者,而是翻译行动的专家,可以按照翻译的预期功能选择合适的策略和方法。但其完全的译文导向,未免太过绝对。
第三阶段是功能翻译目的论的发展。代表人物是贾斯塔·霍尔兹·曼塔莉。她提出了译者行动的理论,认为翻译是为实现信息的跨文化、跨语言转换而设计的复杂行动。该理论把源文视为实现交际功能的工具,译者则被视为跨文化交际的专家,赋予译者更多的自由和责任,强调译文在译语文化中的交际功能,把翻译放到一个社会文化语境中,包括译者和翻译发起机构的相互作用和影响。可以说,翻译行动理论的提出使功能主义翻译目的论又向前迈进了一大步,但遗憾的是,该理论基本局限在文本创作过程的技术层面,没有详细考虑文化差异对翻译的影响。
第四阶段是功能翻译目的论的集成。代表人物是克里斯蒂安·诺德。她提出了翻译为导向的文本分析模式,详细论述了为翻译而进行的文本分析应考虑的文本内和文本外的因素,以及译者是如何参考这些因素了解翻译目的从而制定出合适的翻译策略的。同时,诺德还提出了“功能加忠诚”原则,认为译者应当把翻译交际行为的所有参与方的意图和期望都加以考虑,以创作出适合预期翻译期望的译文。该原则的提出是对功能翻译目的论的重要补充。但诺德的理论也存在理想化的色彩,将合适标准几乎等同于完美标准。
功能主义翻译论强调翻译是有目的的跨文化交际活动,在合乎翻译目的的框架下,译者可以选择不同的翻译策略,这给了译者较大的主动权。这一点是功能主义目的论的一个突破。另外,在译文的评价方面,该理论不再纠缠于归化或异化、直译或意译等非此即彼的二元对立的思维模式,突出翻译目的对翻译策略选择的影响,为评价译文的质量提供了一个多元化的标准。该理论认为,译者或出版商想达到什么目的,就会选择相应的翻译策略。因此,有学者认为,不管归化还是异化,适合特定的翻译目的就是好的翻译、忠实的翻译。(王东风,2002)这里,“合目的性”取代了传统的“对等”。这拓宽了翻译研究的视野,使翻译研究不再局限于语际转换过程和聚焦于文本的研究,形成了多向度的翻译研究局面。
中国古典小说《红楼梦》以其宏大的场面和精湛的语言技巧,被誉为“中国文化的百科全书”。本文在全部11种英文译本中选择其中颇具代表性的两个:霍克斯的全译本是从一个外国人的角度看中国文化的,杨宪益夫妇的全译本是一个中西合璧的典范,其中不乏文化妥协的影子。
本文正是基于以上理论支撑,尝试把经典文学《红楼梦》的两个译本置于功能主义目的论的理论框架下,试图找出各个译本翻译策略选择的原因,以及他们是如何传递中国文化因素的。
通过具体的文本分析,本文初步得出以下结论:在不同的社会和历史环境中,由于翻译目的的差异以及译者自身的文化背景限制,译者会选择不同的翻译策略,以达到预期的翻译目的。因此,评价译文的优劣,不能仅仅以原文作为参考,更应考虑其产生的社会背景、发起人(即翻译任务的委托人或机构)的目的、译者的因素以及读者的反应。在功能学派理论家看来,合目的的翻译就是合适的翻译,是忠实的翻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