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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探小说在文学领域很少受到重视,但侦探小说家阿加莎.克里斯蒂却在全球享有崇高的声誉。这是为什么呢?本文作者认为,这是因为阿加莎.克里斯蒂超越了侦探小说自身的局限,在一个更高的、精神的层面上超越了同类作品。而这种更高的、精神的层面就是阿加莎.克里斯蒂对侦探小说那个永远若即若离的命题—人性和公正--的深入和不懈的探索。为了证明这点,也为了在证明的基础上尝试归纳和建立阿加莎.克里斯蒂的正义理论,论文选出其最具代表性的三部小说《尼罗河上的惨案》、《东方列车谋杀案》和《无人生还》来进行研究。在论证过程中论文将逐一归纳并阐述阿加莎.克里斯蒂对笔下罪犯和侦探模棱两可的人性化态度,对传统正义观的部分驳斥,对惩罚作用的评估,并着重揭示其对司法权威和群众公正意识这组对立体的探索性认识。论文的研究方法主要分为三个阶段。在作品挑选阶段,作品的个体影响力以及多部作品因创作间隔短而形成的整体代表性成为了作品挑选的主要考量。其中,《尼罗河上的惨案》、《东方快车谋杀案》和《无人生还》因其与众不同的正义价值判断而入选;在论文论证阶段,论文结合横向比较以及纵向递进的研究方法,既着力于证明三部作品都存在阿加莎.克里斯蒂对正义命题的探索和思考,同时也注重展现这一思考由浅入深、由“不成熟”向“成熟”发展的全过程,从而在最大程度上还原其正义理论的有机整体性;在正式建构阿加莎.克里斯蒂的正义理论阶段,论文将前文论证阶段收集到的作品片断以及克里斯蒂的思想倾向进行整合,结合当代侦探小说的既成发展趋势,尝试性地建立了阿加莎.克里斯蒂的正义理论,并对这一理论模型进行了四个方面的评估。通过对阿加莎.克里斯蒂的深入研究,论文形成了如下几个观点:第一,阿加莎.克里斯蒂是一位对社会正义命题具有浓厚兴趣和探索精神的侦探小说家。第二,阿加莎.克里斯蒂对社会正义命题的思考是卓有成果的,主要体现在其对理想社会正义主体缺失的认识以及对现行两大社会正义主体—司法权威和群众公正意识—各自不足的认识上。第三,阿加莎.克里斯蒂对社会正义命题的认识是有局限的,主要体现在她没能更进一步设计出理想的正义模型,而是停留在作品中对自身已有认识的近乎悲观的长吁短叹中。最后,构建阿加莎.克里斯蒂正义理论的尝试让论文作者认识到侦探小说也是具有研究价值的,而这种价值的真正体现也许还得仰赖文学和法律的跨学科研究在这一文学题材中的最终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