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目前,我国组建了华北、华东、华南、西北、西南和东北六个区域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区域环境执法工作取得了积极的成效。但六个中心面临着“体制不顺、装备不全、编制不足,以及与地方环保部门之间协调配合机制还不健全”等现实问题。本文通过对美国、英国、法国等发达国家区域环境管理机构的文献调研,以及对我国成立较早的华东和华南两个区域督查中心的现场调研,运用组织结构设计、人力资源需求预测等研究方法,对处于不同阶段的区域环境执法督查机构的能力建设的几个主要方面开展探索性创新研究。并得出以下结论:
1.人力资源配置方案
分阶段逐步实施推进区域环保督查机构人力资源配备。重点为机构发展的第二阶段,内部组织结构包括应急值班室、综合处、监督处、应急处、稽查一处、稽查二处,共六个处(室);内设主任1正3副,6个处(室)分设正副处长(正、副主任)各1位;人才结构划分为党政领导和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高层次人才;各区域督查机构人员需求预测为西北105人、东北100人、华北147人、西南143人、华南186人、华东198人。
2.人力资源培训方案
人力资源培训是提高区域环保督查人员能力的重要途径。第一阶段,根据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与专业培训机构合作,识别培训需求,建立机构的培训制度,制定人力资源培训规划;初步展开“监督”和“信息”职能的培训工作。第二阶段,紧密结合机构的职能,有针对性地推进区域环境管理方面培训工作的开展,为下阶段人员能力提高做好准备。第三阶段,全面开展人员各类各级培训。
3.区域环境信息管理与应急监测装备方案
从软件和硬件两方面,加强自身环境信息能力建设与环境信息共享系统建设;应急装备能力建设,以应急监测仪器为重点,逐步加强基本监测仪器和必要实验室建设。第一阶段,建立环境信息管理体系,制定区域环境应急监测装备能力建设发展舰划等相关制度;第二阶段,制定相关的环境信息管理发展规划,配备区域环境应急监测装备,提高区域环保督查机构的应急能力;第三阶段,完善环境信息管理制度和体系,完善环境应急监测装备能力建设和实验室建设。
4.经费预算方案
经费预算是区域环保督查机构能力建设的核心因素,主要包括机构的建设费和运行费。经科学核算得出:第一阶段每个区域环保督查机构所需建设费为8590万元,运行费为2300万元/年;第二阶段每个区域环保督查机构的建设费为2100万元,运行费为2900万元/年;第三阶段,按照环境保护部的机构设置区域局,并做出相应的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