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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以及全球经济一体化趋势的进一步加剧,我国开始进入信用社会,现在我们可以越来越感受到个人或是企事业单位对信用的重视。作为信用本身而言,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信用主要是各种借贷关系中恪守承诺的给付行为(如信用贷款等)以及各种给付形式(如信用证等)。广义的信用即一般交往中的对承诺之事的如实履行以及对他人按照承诺之事行事的信赖。而信用风险又称违约风险,是指借款人、证券发行人或交易对方因种种原因不愿或无力履行合同条件而构成违约,致使银行、投资者或交易对方遭受损失的可能性。随着我国企业出口贸易的发展,以产生大量应收账款为特征的出口信用风险也在不断扩大。为规避风险,出口企业往往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这种方式虽然风险较小,但缺点也是显而易见的,它将大幅增加进口商的成本,另外具体操作过程非常繁琐,在任何一个环节出错都将无法完成。因此,这种方式已非国际贸易结算方式的主流。并且我国的大部分出口商品都是劳动密集型产品,竞争力小,所以更加无法在结算方式上与国外进口商讨价还价。别的结算方式,如托收,记帐等,虽然操作速度快,成本低,但风险也非常大。这是摆在国内出口企业面前的进退维谷的局面:既想扩大出口量,又想减少风险。所以,找到这种困境的解决方法成为当务之急。
国内外学者在这方面都有大量的研究,欧美发达国家经过数百年的发展已具有成熟规范的市场制度,这些为规避进出口信用风险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总体来说,国际上比较成熟的避险方式主要有:(1)信用证。曾经是最主要的国际贸易结算形式,但由于增加成本太多,且操作复杂,这些年所占比重越来越小。(2)建立内部风险评估部门。规模较大的公司都有自己的风险评估部门,其风险评估方式与银行等金融机构所用方法类似,只是所选取参数和权重不同。(3)投保出口信用保险。有自己的风险评估部门可以最大程度地降低风险,但不是所有公司都有这样的条件,更多的中小企业会选择投保出口信用保险,即便是大公司也常常投保出口信用保险来转移风险。因此,这种形式已成为国际上的主流避险方式。而目前中国学者研究工作存在的问题是大而全,把每一方面影响因素都罗列出来,这样的风险管理制度当然很好,甚至可以说是完美,但问题是:可操作性有多大?我们知道中国企业的形式多种多样,对于不同类型的企业会采取不同的避险方式,一种能够完全涵盖一切的制度是没有的。针对这种情况,通过研究,本文提出一种具有可操作的能适合大部分外贸企业的避险方式,即以投保出口信用保险为核心的信用风险防范制度。此思路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特别是对广大中小出口企业有较好的借鉴作用。
国际贸易信用风险控制是企业营销管理乃至企业管理的一个重要部分。国际贸易信用风险的产生已经不再局限于某一个交易环节,而是贯穿了整个出口贸易流程,企业出口贸易信用风险管理制度也应该贯穿于所有可能产生风险的交易环节,实现对各个风险环节的全程控制。所谓企业信用风险全程管理就是在事前、事中、事后三阶段都对企业出口贸易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其中,事前管理侧重于对客户信息的管理,事中管理主要是为了确定企业授信的对象以及具体的授信额度,事后管理则主要是对由企业的授信行为形成的应收账款的管理,这三阶段的信用管理构成了出口企业信用风险全程管理。这三方面是一个整体,不应分割,但在这三方面中处于核心位置的是事中管理,因为事前管理再严密也无法排除缜密的欺骗,并且有时会太过保守失去很多客户;事后管理如果没有之前事中的合理管理也不可能有很大作用。而事中管理中最重要的环节是风险的转移,因为再严密的合同也会有漏洞,即便没有漏洞,客户故意欺骗,拿着合同打国际官司,也是费时费力的事情。风险转移有多种形式,我们认为就当前国情和未来发展趋势分析,最重要也是最有效的措施是投保信用保险。由以上分析可得到本论文的核心思路:出口企业应建立以投保出口信用保险为核心的出口信用风险防范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