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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工具,也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具有惩罚和改造功能。长期以来,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监狱与监狱企业是合二为一的,由于监狱地处偏远,交通不发达,监狱内部普遍设有学校,医院,有的监狱甚至设有法院,派出所,形成了相对独立的小社会,监狱也承担了部分社会功能。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下,这种合二为一体制是适应的社会发展需要,监狱为国家改造了许多罪犯,也创造了大量的物质财富,为国家作出了巨大贡献。改革开放后,国家对监狱的经费保障不足,监狱企业的宏观环境发生很也大的变化,在劳动力等方面,监狱企业与普通的社会企业比较,存在先天的不足,许多监狱企业负债累累,有的甚至破产,监狱的刑罚执行功能受到了削弱。2003年司法部提出了“全额保障、监企分开、收支分开、规范运行”监狱体制改革总目标。“监企分开”是这次改革的重头戏。因此,对我国监狱企业管理体制改革进行研究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主要运用管理学、经济学理论,在改革试点分析的基础上,结合政府职能转变理论、资源配置理论、交易成本理论、产业布局理论,来论证监狱企业改革的必要性。本文运用文献分析法,借鉴国内外监狱企业体制改革经验,结合现代企业理论,对监狱企业进行组织设计,使监狱企业的产权关系更加明确,监狱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更加合理。本文对监狱企业管理体制改革研究,首先从罪犯生产劳动入手,论述了罪犯生产劳动的历史性和强制性,同时,罪犯参加劳动也有“双重性”,一方面,通过劳动,罪犯可以改造自我,养成劳动习惯;另一方面,通过劳动,罪犯可以创造物质财富。监狱企业作为一种特殊的企业,虽然具有普通企业特点,但是更重要的是为罪犯提供劳动岗位。这种监企合一的体制是适应当时的社会环境,为国家作出了贡献。其次,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随着国家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外部环境的改变,监狱企业普遍存在经济效益下滑,社会负担重,监狱企业人员过多,产品结构和企业规模不合理等情况。影响的因素主要有国家投入经费不足,立法滞后和监狱自身管理等。最后,根据欧美监狱企业管理体制和试点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劳动改造职能是监狱企业首要职能,经济效益是次要职能的观点;提出建立符合监狱特点的法人治理机构;建立相互独立、相互协调的配合机制;建立专业的监狱企业人才队伍:依托区域市场,抓好产业布局调整,实现监狱企业产业的良性发展;国家应尽快出台监狱企业运行的法律制度和动态经费保障制度。虽然,对我国监狱企业体制进行了改革,但是监狱企业的管理永远在路上,没有终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