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实行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税制度,强化税收调节,创造公平机会,健全现代市场体系,才能从制度上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如何激发投资者的投资热情和潜力,消除影响市场配置资源效率及阻碍我国投资增长的税收制度性因素,无疑是建立、健全现代市场体系的一项重要内容。中国大陆自1994年税制改革以来,经过十多年的发展,所得税已日益成为整个税制结构中居举足轻重地位的税种,在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地位日显重要。但同时,所得税制自身存在的诸多弊端和缺陷也严重影响着经济的发展,其中股息经济性重复征税就是焦点问题之一,本文拟就此问题作深入探讨,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股息经济性重复课税是由于在所得税内部,公司所得税与享有公司利润的股东所支付的个人所得税相互作用而产生的,重复课税导致税收公平和效率的损失。因此,如何消除或缓解公司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两税分立情况下的经济性重复课税,实现两者的协调,发挥整个税收制度的总体功能,就成为当今世界各国和地区税制研究的重要课题之一。实践中,各国和地区就如何解决此类经济性重复课税问题做了大量的努力,并采用了许多“一体化”的方法对公司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进行协调。因此,加强所得税“一体化”的研究,为我国所得税“一体化”的思路、步骤、配套措施提供理论依据,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基本内容包括五章:
第一章主要论述了股息经济性重复课税的基本理论,重复课税的概念界定,有关所得税的两个基本理论,股息征税的经济学分析。是后文论述的理论基础和铺垫。
第二章从公平和效率两个方面全面、深入分析了股息经济性重复课税的弊端。
第三章主要介绍了各国和地区消除股息经济性重复课税的方法和措施,并对各种减除方法的利弊进行了对比分析,OECD国家的改革经验和台湾“两税合一”的实践与具体做法,为我国所得税“一体化”提供了许多可借鉴之处。
第四章对我国股息经济性重复课税现状进行了分析,股息经济性重复课税对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投资决策、融资决策造成不利影响。因此,需采取措施缓解、消除股息经济性重复课税问题。
第五章借鉴国际经验,结合我国国情,提出我国减除股息经济性重复课税制度设计的现实选择,在部分计征制基础上,通过各项配套措施的改革和完善,实行归集抵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