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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经历了建国初期到20世纪80年代的人民公社、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建立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基础上的合作经济组织和20世纪90年代至今的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三个阶段,特别是2007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正式施行以后,农民专业合作社得到了迅猛发展,近几年国内外学者对有关合作社的基本理论、影响因素、产权结构、经营管理体制等进行了研究,针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过程中的问题提出了解决对策,产生了很多专著、论文,极大的丰富了有关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论研究,促进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快速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是家庭经营发展的内在要求;是农业产业化和国际化程度不断提高的必然要求。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助于我们破解目前农村的诸多问题。近年来,山东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较快,合作社登记总量连续三年全国第一,涉及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销售运输贮藏、生产资料购买技术信息服务等领域,而且存在跨领域兼营现象,经营范围有逐步扩大趋势。从事种植、养殖业最为集中,大约分别占总户数的45%和34%。合作社的组建形式有“农户+农户”、“涉农龙头企业+农户”、“协会或科研单位+农户”,以“农户+农户”的形式最多。依据发起和组建主体的不同,可把农民专业合作社分为行政部门领办型、“能人”领办型、龙头企业带动型、涉农部门带动型和农业、供销服务部门带动型等五种类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利益分配主要包括提取公积金、盈余返还、股金分红等。山东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法律宣传不够深入,科学认识不到位,缺乏创办和管理农民合作社的人才,很多农民合作社制度不完善、运营不规范,规模不大、覆盖率低、业务范围窄、带动力不强,各地市发展不平衡,农民专业合作资金筹集困难,财务管理意识淡薄,外部环境不完善,政府政策扶持力度不够,品牌意识淡薄,分配机制有待完善。山东省发展农业合作社的经验有:以农民的利益为出发点,采用多种形式、多个主体创办农业合作社,以区域性主导产业为突破口,实行一条龙式服务,标准化生产,以销定产,提高合作社吸引力,注重品牌建设,政府高度重视,强力推进农民合作社发展,政策扶持,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外部发展环境,规范规章制度,进行教育培训,促进合作社规范化、法制化发展。山东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建议: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不断改善合作社发展环境,加强内部制度建设,促进合作社规范化发展,注重创建品牌,不断增强合作社的竞争能力,强化服务功能,树立典型,不断增强合作社的吸引力,制定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合理性标准,加大对社员的教育培训,为合作社发展提供人才保证,组建农业产业协会,促进产业联合,适度分散股权,限制一股独大,切实体现社员需求,进一步加大试点探索,进一步深化农村市场化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