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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逐步深入开展,我国农村社会已处于前所未有的历史发展机遇中。农村社会的快速发展要求农村公共投资机制能够适应需求。但是,由于历史因素的长期影响,农村公共投资中存在公共品供给总量严重不足,公共品供给结构失衡,公共品供给效率低下的问题。这些困境己经成为制约广大农村地区经济快速增长的主要原因,严重束缚了农村的经济社会发展,影响了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要实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历史目标,保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顺利开展,就必须解决好农村公共投资机制问题。本文在梳理既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对农村公共投资机制的概念和相关理论进行界定和阐述,分析了目前我国农村公共投资机制的运行现状和农村公共投资机制存在的问题,结合机制设计理论,将投资机制链上重要的投资主体,资金来源,决策机制和监管机制等概念引入到农村公共投资中去,提出解决我国农村公共投资机制问题的总体思路和建议。在投资主体上,从农村公共投资的政府主导供给,到私人资本主导以及第三部门主导,逐步将农村公共投资的主体范围扩大,摒弃过去的主体一元化,实现多元化;在相关配套措施方面,要积极开展包括倾农政策激励、倾私政策激励在内的政府激励制度的建设;切实做好以建立规范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建立城乡统一的公共品供给成本分摊机制。从资金来源上,提出建立多渠道的农村公共投资筹资体制,以政府投资为主,并通过投资多元化缓解农村公共投资的严重短缺状况。从投资决策机制上,提出建立农村公共品的公共选择机制,建立“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双向决策机制,完善村民自治制度,创新基层民主制度。从投资监管机制上,提出要加强农村财务的管理监督,加强对各级政府责任合理而明确的划分,加强相关的立法保障;要建立健全政府公共品供给绩效评估机制,通过不断创新政绩评估标准来综合评议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改革政府官员政绩考核体制,从制度层面来保障政府履行公共品供给的执行能力和效率;建立相应的监管制度,防止私人和企业为追求利润最大化而降低公共品供给的质量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