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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发展的根本是教师资源,我国义务教育长期存在着教师资源发展不平衡现象,其中教师工资问题一直是制约民族义务教育的关键问题。民族地区多处在山区、牧区等经济发展落后地区,义务教育的发展受到阻碍。要改善我国整体义务教育水平,民族地区的义务教育的发展是关键。目前我国民族地区义务教育发展的关键是“人”的问题,即教师资源问题,该问题的解决对于我国义务教育的整体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因此,解决民族地区教师资源问题是提高民族地区义务教育水平的关键。通过实行义务教育教师绩效工资制度,使得民族地区的义务教育教师得到工作上的满足,为提高当地教师质量的提高创造了客观条件。
黔南州地区是我国布依族、苗族聚居地,包括有6个国家级贫困县和137个贫困乡镇,有苗、水、壮、侗、毛南、仡佬等37个民族,少数民族人口数占总人口数的57%。由于其少数民族人口比例较大,且经济发展较为落后,与我国大多数少数民族地区具有相同特征,有一定的代表性。本文通过运用文献法、个案法对黔南州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的义务教育教师绩效工资情况进行行系统分析,找出民族地区义务教育教师绩效工资制度中存在的问题。
本文主要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通过对相关概念进行界定,并结合国内外相关文献综述,从研究思路和方法对本文的总体框架做一个梳理,阐述该论文的创新与不足之处。第二部分,分析并研究与问题相关的理论基础,为少数民族义务教育教师绩效工资制度的改善找到理论支撑。第三部分,通过对黔南州进行实证分析,得出我国民族地区义务教育教师绩效工资制度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第四部分,比较研究美国和英国两国在中小学教师绩效改革经验,为本文的对策提出提供宝贵经验。第五部分, 根据上述提出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和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