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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投资行为在我国屡见不鲜,甚至可以说是近些年来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政府投资行为具有存在即合理的合理性,并能产生积极效应。投资行为的过程意味着政府权力的运用,权力运用不当必然引发很多问题。本文的研究正是着眼于此,试图从经济法的角度分析探讨政府投资行为,并对其进行规制。文章第一部分主要阐述了本文写作的缘由,借此提出写作的目的所在,并结合相关理论,对投资、政府投资、政府投资行为等进行了释疑,然后进一步分析了政府投资行为的理论基础,佐证其合理性和必要性。第二部分则将研究视角集中到我国,分析了我国政府投资的主体、范围和运行机制,并在相关分析的基础上,总结出政府投资行为存在的问题,即政府投资决策缺乏科学性、范围缺乏约束性、收益缺乏高效性、监管缺乏完整性、问责缺乏严肃性。第三部分则针对现阶段我国政府投资行为存在的主要问题,从法律规制的角度出发,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主要包括政府投资行为的立法建议、相关法律制度以及其他配套设施的完善。第四部分则是在政府投资行为相关制度建立之后提出的事前或者事后监督措施,是对第三部分的有效补充,同时也是政府投资行为法律规制中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