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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社会,世界贫困人口仍呈现出逐渐上升的趋势,大约有13亿人口处于绝对贫困状态,并且它们主要集中在发展中国家。面对如此严重的贫困问题,国际社会不断制定并实施有关减贫的政策与措施,以维护世界政治经济的健康发展和国际社会的和平与安全。非政府组织作为贫困治理的一大支柱,在发展中国家,与援助方及受益方民众、当地政府部门和政府间国际组织合作来展开一系列发展项目,通过人道主义紧急救援和倡导发展教育等活动来致力于消除贫困。非政府组织在贫困治理方面如此多元化的扶贫策略以及与多方的携手合作,给发展中国家的贫困人口从经济、能力和社会视角看分别带来了改善收入贫乏、营造基本生存能力与发展能力、促进社会融入等成效。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在阻碍非政府组织在发展中国家贫困治理的顺利进行。在国际层面上,非政府组织尚未获得国际法的主体地位,难以展开参与国际制度建设等国际层次的关键性扶贫战略,扶贫工作也限制在受益国国内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在国家层面上,大多数非政府组织来自于西方发达国家,部分非政府组织还带有浓厚的政治倾向,这对受益国国家利益产生消极影响。在个人层面上,受益方群众对非政府组织过多的警惕和冷漠、观念滞后等问题,导致扶贫项目运作耽搁或停顿的后果,抑制了非政府组织扶贫工作的成果。 尽管存在上述的局限性,但非政府组织作为贫困地区社会弱势群体的帮助者,国际社会减贫的执行者、参与者和支持者,又是作为全球治理中重要任务的承担者,它在扶贫实践中的积极作用是不可否认的。因此展望未来,随着国际社会对非政府组织扶贫工作的需求日益增多,非政府组织将以组成非政府组织联盟的形式弥补它在国际法主体地位缺失的弱势。此外,它还将进一步加强建立同受益国政府、基层组织的合作关系,最大限度地减少由于当地政府的过多监控而导致的扶贫活动的受限以及与其基层群众的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