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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74年,Paul· Zurkowski提出了信息素养这一概念以来,国内外的学者掀起了对信息素养研究的热潮。从研究信息素养的含义,信息素养能力标准以及信息素养教育,研究对象涉及教师、学生、农民工等各个阶层,尤其以本科生信息素养能力研究最为广泛,其中更多是信息素养理论的研究,对信息素养能力的实证性研究是少之又少。信息素养能力贯穿在人们学习、工作、生活中发现并提出问题,继而解决问题,并将其转化为知识,并传播知识的过程中。信息素养能力包含信息意识与知识(信息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问题分析能力、信息能力(信息检索、信息评估、信息评价、信息活用、信息融合与传播)以及信息伦理(信息伦理知识与信息伦理实践)等方面。对信息素养能力的评价是实施信息素养教育并提高信息素养能力的必经之路。对信息素养能力评价标准体系的研究也曾是图书馆学界一个研究热点。美国大学与研究图书馆协会、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高校信息素养联合工作组(ANZIIL)、英国的国家与大学图书馆标准协会(SCONUL)均先后提出了信息素养的能力标准体系,国内诸多学者对信息素养能力标准体系提出了自己的观点,但却未建立详尽细致的信息素养能力标准体系,2005年清华大学颁布的《北京地区高校信息素质能力指标体系》为评估大学生的信息素养提供了理论框架,设立了教育标准,这是国内具有权威性的信息素养能力标准体系。山东大学是山东地区首屈一指的综合类院校,学生的培养方式也是山东地区各类高校的典范和参考标准,因而对山东大学的学生的信息素养状况的研究,能够为山东地区的其他各类高校提供一个很好的研究范例。本次研究针对山东大学的实际情况,在参考美国的高等教育信息素养评价标准和国内《北京地区高校信息素质能力指标体系》的基础上制定了包含5个一级指标,14个二级指标和64个成果指标的信息素养能力评价体系。采用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结合的模糊层次分析法,对信息素养能力评价体系的4个A级指标和15个B级指标赋予权重。本次研究旨在通过问卷的方式对山东大学社科类、理科类、工科类和医科类四大主要学科的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的信息素养能力进行调查研究,对比不同类别的学生的信息素养能力的平均水平和它们之间的差异,结合课程设置和授课方式分析其差异产生的可能原因,期望能通过这项研究掌握高校大学生的信息素养能力的现状并对高校学生的信息素养能力教育提供事实依据,最后为山东大学信息素养能力教育提供几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