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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化以及工业化进程的加快,迫使很多城镇工业企业搬迁、关闭,很多污染场地遗留在城市的核心地段,严重威胁居民健康以及环境安全,因此亟需对污染场地进行治理。然而,国内对污染场地的研究起步晚,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法律制度还存在着诸多不足。相比之下,国外很多国家在土壤污染防治方面的工作开展的较早,其中美国、欧洲、日本的污染场地修复立法在世界范围内极具代表意义,并已建立起一套相对完善的土壤污染防治体系。本文拟通过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以完善我国土壤修复法律制度。第一章在对污染场地、土壤修复的概念进行界定的基础上,对污染场地土壤修复的必要性展开分析,并对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法律制度的构成进行了论述。第二章着重分析我国现行污染场地修复法律制度在国家层面和地方层面的实践探索,并指出现行污染场地修复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如法律制度体系缺乏系统性、条文过于原则化,可操作性差以及主要制度缺失,缺少依据。第三章对国外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法律制度进行考察,并提出对我国完善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法律制度的启示。第四章首先针对我国学术界关于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法律制度的立法模式的争论,提出我国应该确立单一立法模式,并制定统一的《土壤污染防治法》。紧接着讨论我国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法律制度的具体制度设计,包括污染场地调查评估制度、污染场地分类管理制度以及污染场地土壤修复的责任制度等。最后提出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法律制度实施的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