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诠释学一词的词源是希腊诸神的信使赫尔墨斯,由此,诠释一词在源头那里就体现出诠释的三个基本要素:作者、文本与诠释者。在浪漫主义时期,施莱尔马赫创立了普遍诠释学,他的诠释学也标志着现代诠释学的产生。并且,他的作者中心论思想在狄尔泰那里得到了继承和发展。而近现代,自从海德格尔本体论诠释学以来,受诠释的历史主义、心理主义与怀疑论的影响,诠释学逐渐忘却了作者,甚至是抛弃了作者在诠释学中应有的地位,而逐渐走向读者中心论和语义自制论。因此,传统诠释学也被遭到遗忘,作者遭到驱逐。而赫施秉承传统诠释学思想的遗志,提出以文本为基础的作者意图论的诠释学思想,兼顾作者与文本。基于国内外对赫施著作研究的现状看,缺乏系统性、整体性的论述,尤其是缺乏专门的论述著作,这是本文写作的目的之一。以图从整体上,系统的把握赫施思想的脉络,整体而又细部地呈现赫施的思想,复现赫施本人所意指的思想。要坚持文本诠释的客观性,首先要反对两种观点,一个是历史相对主义的观点,另一个是绝对主义的观点,同时要坚守历史性与人类之间相似性所具有的可沟通性、可理解性,承认人与人之间的差异性所导致的多样化解释原则,同时要反对将历史性扩大而导致的历史相对主义。历史相对主义因为历史的变化性就否定了对原文含义的重建,但他们并没有考虑到人文知识的传承性与人类之间的相似性而引起的可交流性、可理解性问题,历史相对主义论调其实就是一种独断论的表现。所以,也就是怀疑主义的表现,其本质是坚持主体之间的差异性,并将其进行扩大化,而没有承认主体与主体之间的相似性,这是人文共同体所以形成的原因。在此,要贯彻历史性的原则就要坚持历史还原的无限性,即对历史文本的重构是可能的,但却也是无限接近的。赫施的诠释学经验回到了传统,将文本视作对象,对文本的解读就是对文本含义的重构,这也是对施莱尔马赫与狄尔泰传统诠释学的继承。所以,对诠释学来说,仍旧要回到传统的认识论基础上去,正如海德格尔所说,形而上学是无法消解的,他自己也只是将形而上学带至边缘。因此,也就可以说,主体性是无法克服的,传统认识论模式的思路是必要的。因此,坚持传统认识论模式对于正确面对文本,还原文本含义具有最基本的意义。诠释过程需要猜测与证实,不是一蹴而就就可以实现的,理解也不是仅靠直观性体悟就能完成的,其中有反思过程的中介性,只有通过对文本语言的反思性中介,在或然性逻辑的比较过程中才能接近作者原意。在狄尔泰与利科的诠释学中,都对反思概念给予了高度关注。并且,利科的诠释学也被称作“反思诠释学”。所以,赫施的此种诠释方法其实是给反思留下了充足的空间,正视了诠释过程的复杂性和艰辛性。赫施强调回到作者原意,就是坚持对文本的解释要以作者意图为标准。进而,赫施通过对作者意图与含义的定义,含义与意味的区分,文类概念以及或然性逻辑等诸多方面,不仅给出了定义标准,也给出了诠释的具体方法,以期从作者意图的方面来确定文本含义。作者意图标准的设立是对传统诠释学的进一步发展,是对传统诠释学主旨的进一步阐发。因为传统以作者为中心的诠释学就是为了回到作者原意,赫施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作者意图标准。是对传统诠释学的进一步深化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