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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分析脾虚在功能性胃肠病中的辨证意义及相关规律,为功能性胃肠病的中医辨证诊疗提供参考,并倡导脾虚辨证的重要性。方法:选择2013年4月至2013年12月期间于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脾胃科就诊的符合纳入标准的病人130例患者。填写功能性胃肠病证候采集表。借鉴证素辨证的方法,分析“脾、肝、气虚、阳虚、气滞”五个证素。从确诊及存在轻度以上病理变化两个层面比较一般资料和不同证素及证型的诊断率,进而分析脾虚在功能性胃肠病的病机及辨证中所具有的意义和相关规律。数据统计采用SPSS17.0。结果:在证素确立层面,各项差异无明显统计学意义。以存在轻度以上病理变化为标准得到如下结果:FD和IBS中病位证素“脾”出现率高于“肝”,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27),“脾”在两病中的出现率分别为64.4%和94.7%;证型“脾虚”诊断率高于“肝郁”,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25),“脾虚”出现率为61.5%;“脾虚”在三种功能性胃肠病中的出现率不等或不全相等(P=0.007),IBS中“脾虚”出现率为81.6%明显高于FD和FC。结论:在功能性胃肠病中“脾”的存在意义高于“肝”;“脾虚”是功能性胃肠病的重要病机,在功能性胃肠病中起基础性作用;较FD和FC,脾虚在IBS中表现更为明显,且男性中出现率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