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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里区是厦门岛内的老城区,根据上级要求,顺应时代发展,湖里区于2003年底全面完成“村改居”建设及村集体改制工作,农村社区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近年来,为了促进农村社区集体资产发展壮大,带动农民致富,湖里区委、区政府不断出台相关扶持政策,鼓励和引导改制后的社区农民利用人均15平方米预留发展用地,出资入股集体土地股份化项目。如今,湖里区金山、殿前、江头、禾山四个街道都分布有集体土地股份化项目,湖里区一跃成为厦门市拥有农村集体土地股份化项目最多的代表区,实现了跨越式大发展。为了发展规模农业,提高农业生产效益,社区集体经济组织(例如社区居委会)发动农民集中手上的征地款或闲散资金投入社区股份化项目建设,把土地经营权折算为股权,农民变身为股民,实现农业股份化合作,走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路子,有效地解决好失地农民生活出入问题。通过项目带动、资产量化和股份分红等直接增加农民收入,建立起可持续的收入发展机制,带动农民转产就业,为被征地农民和海域退养渔民提供生活保障,促进农村社区发展和稳定。由于湖里区农村集体土地产权股份化改革还在不断发展,农民对股份化项目的建设形式、后期经营、股份分红过程还存在不少争议、要反复商榷。本文作者深入社区,在走访调研的基础上,以访谈、问卷为基础,采取定量研究为主,定性研究为辅,做好相关资料收集整理,对厦门市湖里区农村集体土地股份化项目的各项政策进行了剖析和探究,并从可操作性角度对政府如何从政策层面进一步明确标准和要求。选取农民对出资入股项目建设的意愿为研究对象,就当前形势中许多带有普遍性、全局性的理论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提出了大量富有价值的对策与建议,为理论界进一步深入探索提供了素材,也为各地探索土地股份化流转提供了借鉴和示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