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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体育场馆是我国体育事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为竞技体育与群众体育的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建国以来我国公共体育场馆在国家财政支持下规划建设、开放利用。六十多年来场馆数量不断增加,运营能力也不断增强。每一个进步都离不开国家公共财政的支持。而在市场化不断完善、体育场馆运营多元的今天,传统公共财政的支持似乎受到了质疑,公共体育场馆的财政政策也适时应变与革新,接受时代的挑战。本文通过文献资料法、比较分析法以及数理分析法等,以建国以来我国公共体育场馆的财政政策为研究对象,运用DEA方法对其政策效果进行评价。并结合该评价结果以及对财政政策目标、工具及其它影响要素的分析,总结我国公共体育场馆财政政策的总体特点以及存在问题。通过研究发现,我国公共体育场馆财政政策目标导向能够适应我国财政制度环境、体育环境等因素进行灵活调整与完善。由最初“普及和提高相结合”到“优先竞技体育”转变,最后向“全民健身与竞技体育共同发展的体育强国”迈进。财政政策内容体系方面,主要在规划建设投入、服务利用支持与经营管理的引导方面弥补市场失灵,进行财政政策扶持,且重点逐渐由“补建设”转为“补运营”。财政政策工具方面,设计较为合理,财政支出与收入政策工具都有丰富与创新。财政政策效果方面,财政支出效果并不理想,资源配置与管理利用效率较低。在结合政策环境、主客体、目标、内容体系、工具等因素分析后,我国公共体育场馆财政政策低效的因素主要有:中国特殊发展时期的影响;在财政投入、税费优惠政策、、收入开发政策等支持不到位;政府的财权与事权不匹配;政策落实当中存在“路径依赖”;财政政策时滞;监督力度不强,财政透明底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