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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利益的保护问题是各国《继承法》中的一个重要内容,我国现行《继承法》由于历史的局限性,其相关内容只是侧重于解决被继承人的遗产如何在继承人之间进行公平分配和继承人利益的保护问题,而在遗产债权人利益的保护方面则存在明显疏漏,被继承人遗产债务清偿制度的内容也过于简略,立法上缺乏对继承人权利制约机制的具体设计。如何保护并协调与平衡遗产继承中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债权人(以下简称遗产债权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如何防止继承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利用其继承的有利地位侵害遗产债权人利益情况的发生,是一个值得深入思考和研究的问题,也是修订我国《继承法》,实现继承法的现代化时需要面对和解决的一个重大问题。因此,遗产继承中债权人利益保护相关立法的完善对实现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以及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在民事诉讼中,有关继承的诉讼属于其中的一类特殊诉讼。我国1985年制定并实施了《继承法》。三十多年以来,这部法律完美的保护了与继承相关人员的切身利益。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出现了无人继承遗产时债权人利益保护的相关司法问题。无人继承遗产是由于我国实现有限责任继承制度,使得债权人的相关利益不能得到较好的保护。债权人在维护自身权益时,面临许多法律上和制度上的困惑。如适用法律选择、被告人选择、举证责任分配等方面。本文在归纳总结国内外关于继承问题上的研究,在现行法律条件下对债权人以遗产占有人或管理人作为被告的可行性以及债权人以被继承人的债务人为被告提起代位权诉讼的可行性进行研究。并且针对无人继承情况,提出了完善继承相关法律法规,完善代位权及撤销权制度,建立第三方遗产清算制度等完善措施。本文除去引言,可分成四部分。第一部分为提出问题,通过案例进行分析,继承遗产过程中存在的法律问题,并对无人继承遗产时债权人利益的损害进行分析。第二部分,对遗产继承中债权人利益保护进行概述并对我国内地及港澳台地对无人继承遗产的法律制度进行了评析。第三部分为债权人对无人继承遗产权利实现的困境及原因分析。困境主要包括法律上的困境和制度上的困境两方面。困境原因包括:无条件的有限继承制度;缺乏专门的遗产管理制度;无明确接受和放弃继承期限的规定;无完善的债权清偿方法和缺乏遗产债权人救济制度。第四部分对完善我国债权人对无人继承遗产权利的实现提出了建议,即:增设遗产管理人制度增设搜索继承人和遗产债权人等公共程序无人承受遗产的归属之重新定位、允许遗产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及撤销权、建立第三方遗产清算制度。本文通过对遗产继承中债权人利益保护制度的考察,针对我国遗产继承制度中遗产债权人利益保护存在的问题,结合我国实际,从现实利益需求出发,就我国的遗产继承债权人利益保护之不足及相关立法完善问题进行详细论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