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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从货物出口到取得出口退税往往需要几个月的时间,出口退税不及时影响了企业的资金周转,增加了企业的经营成本,削弱了出口货物的竞争力,这也是我国出口纳税人的权利长期被忽视的一个重要体现。另一方面,个别出口企业为巨额利益所驱动,用各种方式骗取出口退税,造成国家税款流失。出口退税主管机关一方面要保护纳税人权利,及时审核办理出口退税,另一方面又要保障国家财政收入,防范出口骗税,这两方面相互矛盾。而滞退金制度的建立,有利于在及时办退和防范骗税这组矛盾中找到平衡点,既保护了纳税人权利,又保障了国家的财政收入。世界上部分国家已建立了出口退税滞退金制度,而中国目前尚未建立这个制度。本文着重探寻如何结合中国的现实国情,构建出口退税滞退金制度。 现有的出口退税不及时问题和滞退金制度研究占出口退税研究的比重很小,并且只是单纯地提出我国有必要建立滞退金制度,却没有系统地分析构建滞退金制度的可行性,更没有进一步构建滞退金制度所需的具体措施。基于此,本文以沿海某市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管理为案例分析对象,在系统论述构建出口退税滞退金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的基础上,提出了一整套构建出口退税滞退金制度的具体建议,具体而言可从以下两个个方面进行构建,一是建立滞退金制度之前,要有财力和管理两个基础配套来保障滞退金制度的运行;二是从规定退税办理期限、延期退税向企业支付利息、滞退金制度和防骗暂扣之间的矛盾处理等方面来设计我国的滞退金制度。本文构建的出口退税滞退金制度有利于提高税务机关效率,有利于防止滋生权利寻租,还有利于保护纳税人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