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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物质文化遗产是重要的文化信息资源,是历史发展的见证,具有重要的价值,尤其是中国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它是中国宝贵的文化遗产,是中华民族的文化精髓。在经济的发展下,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已经被各国所重视。许多国家都采取了一系列的保护措施来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各种各样的保护。随着经济以及国家现代文明的发展,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越来越多的受到了国家的重视。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出台,中国开启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保护之门。近年来各少数民族自治区陆续地出台了一系列的地方性法规来保护当地的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但是并没有构建成一个完善的法律体系,许多地方性法规对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保护的内容存在冲突。我国地大物博,拥有浩繁的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少数民族非遗”),但是许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并没有得到很好的保护,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面临着传承人后继无人,珍贵的实物被毁坏的困境。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分布不够集中,有许多分布在经济不是很发达的地区,所以在对少数民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法律保护时,应该认真分析少数民族非遗保护面临的实际问题,然后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立法是对少数民族非遗保护的最有力的手段,但是仅靠立法也是不够的,我们还应借助政府、媒体、大众的力量来保护我国的非遗资源。笔者从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面临的保护困境出发,分析了中国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保护上的不足,对中国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保护提出了一些建议。本文第一部分主要介绍了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基本概理论。包括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特征以及它的价值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意义。本部分还以笔者所在地广西为例融合在其中,进行了具体的论证。第二部分对国外在非遗保护方面比较先进的法律保护措施进行了介绍,同时简单描述了我国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保护状况。在本部分中还对我国少数民族聚居较多的几个省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保护做了分析,并剖析了当地对非遗保护的立法特色。第三部分在简单分析中国少数民族非遗保护面临的困境的基础上,分析了对其法律保护的漏洞和不足。本部分还以笔者所在地广西为例融合在其中,进行了具体的论证。本文第四部分是本文的重点。对我国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保护提出了立法建议,包括立法的基本原则、应该建立什么样的立法模式,最后一小节提出了保护我国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一系列具体的措施,增强了立法实施的可操作性,具有保护的理论和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