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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问责在当前中国已成为一个异常热门的政治话题,在非典危机中启动的问责制,已从非常时期的非常措施逐步发展,开始走上制度化的轨道。“可问责政府的理念”开始在中国的行政改革中得到全面推行,问责正成为中国新一轮政治改革的亮点,“责任政府”的呼声也越来越高。行政问责制与“责任”密切相关,科学界定行政问责制的内涵,总结我国行政问责制发展的历程,分析我国行政问责制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并找出完善行政问责制的途径对于我国的行政问责制走向规范化、制度化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始于2003年的“问责风暴”不是单个的问责事件,而是对一系列个别问责事件的形象概括,它也是一个具有民主政治内涵的整体性事件。问责既是民主政治的内在要求,也是法治规则的实现途径。随着行政问责实践的深入,对问责的常态化和法律化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建立问责制的政府,要面临除政治斗争之外的各种责任约束,从而实现从向上负责到对公众负责的历史性转变。我国一系列的问责事件需要根植于民主的政治生态环境,这离不开法治规范的发达,所以由“问责风暴”引发的思考是如何使政府向责任政府的深度转型,并使行政问责成为政治文明建设进程中的一个推进器。而要完善我国行政问责制需要包括营造良好的“问责文化”,构建政府与民众之间的良性协调互动机制;加强行政问责配套制度建设在内的等一系列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