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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之际是中国历史上“天崩地解”的大动荡时代,社会状况和思想认识都发生了巨大变化。阶级矛盾空前尖锐,新的经济成分的出现与旧的生产方式之间发生着激烈的冲突,市民阶层的崛起,西学东渐,以及民族矛盾的激化等都直接冲击着占主导地位的儒家价值体系。自明代以来,伴随着理学的政治化和世俗化的过程,与原有理学相比出现了巨大变化,明显表现出注重践履与反思、批判与整合的新特征。以心体重建为使命的阳明心学成为明代儒学最突出的成果,正统理学由辉煌走向衰落。在理欲之辨的认识上,人们从各自的立场出发,也开始重新审视和辨析。明清之际理欲价值观的转变正是在这样一个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展开的。理欲之辨是中国哲学史和伦理思想史上的一个重要命题,在历史发展过程中,既纵贯又横涉,尤其是自理学确立以来更成为思想家们热衷的话题。在程朱理学中,理被赋予本体的意义,从而确立了“存天理,灭人欲”的价值准则,并逐渐使其绝对化,在理性本质与感性欲求之间划出了一道鸿沟。理学中理欲价值观的凸显是与中国思想文化的固有价值取向分不开的。中国文化在其历史发展中,通过对天人、群己、义利、公私等关系的规定,展示了自己的价值观念。理欲之辨就是以此为源头的,是在上述价值观基础上的进一步展开和深化。然而需要说明的是,理欲之辨展开过程中,从一开始就存在着歧义,主要集中在欲是否可去、能不能去上。随着时代的变化,人们这种觉醒变得越发明显,到明中叶以后,许多理学家开始提出质疑并纷纷展开论证,提出了与“存理灭欲”不同的认识。如属气学派的罗钦顺、王廷相、吴廷翰,乃至心学异端派的李贽等,都对作为感性需要的“欲”给予了一定程度甚或充分的肯定,为明清之际对这一问题的充分讨论奠定了基础。明清之际,随着反思、批判乃至近世化思潮的兴起,思想家们也开始了对存理灭欲价值观深刻省察,由原来的理欲对立走向了理欲统一。“蕺山学派”的刘宗周、陈确等从理欲协调观出发对宋明理学的理欲观进行了初步反思,认为天理和人欲的关系不应该是水火不容的而是密不可分的。王夫之更是以“理寓欲中”的理欲统一观系统地分析了道德理想和物质追求之间的关系,比起明后期思想家们对程朱理学的批判更加深刻、全面。在清代初期,这个批判运动向纵深发展。颜元从他倡导的实学立场出发,将人的个人私利放到了一个光明正大的地位,使追求“人欲”登堂入室,正正当当。戴震是古代社会理欲之辨的最后归结者,也是对“存天理,灭人欲”批判最深刻者,他的自然人性论和理欲论深刻地揭露了理学家“以理杀人”的本质,倡导“欲中求理”和“遂民之欲”。明清之际理欲价值观的转变有着重要的意义。基于对人性的重新衡定,一方面对人的感性欲求做了充分的肯定;另一方面,则是突出了个体价值的合理性。同时,由程朱的人性二元论向一元论的转化,也从道学家们空谈心性的虚玄世界回归到活泼生动的现实世界中来。另外,理欲价值观的转变对理想人格的重塑也有着重要的意义。理欲统一即意味着感性欲求存在的合理性,没有人可以脱离感性的欲望和欲求。这样将“圣人”从“天上”拉到了“人间”,将圣学世俗化、大众化,把成圣与人们的生活实践联系起来,成圣具有了现实的基础。道德理性和物质需求总是处于矛盾运动中,如何处理和把握,也许我们可以从明清之际理欲价值观的转变中发现些许有价值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