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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于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重塑了中央与地方之间的财政分配关系。它以正式规则的形式将大部分财权划分为中央政府所有,而事权却未进行相应的匹配。地方政府财源的主要部分——消费税、增值税以及所得税均先后被重新划分中央独享或以一定的比例中央与地方共享。与此形成反差的是,地方政府却被中央政府以固化或者法定的形式赋予了诸多财政支出责任。在这种“财权上移,事权下放”的情况下,地方政府普遍存在着较大的财政收支缺口。为解决分税制改革带来的财政困难,地方政府纷纷走上了依靠土地出让收入弥补地方财政缺口的道路。在我国土地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