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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明确提出我国要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鼓励有条件、有技术的企业率先进入农村市场,根据农村地区的发展实际建立相应的技术标准并完善相应的服务体系,推动当地农村电商事业发展。2017年,中央在战略层面将农村电商作为一个单列计划,正式开启了“农村电商”发展元年。而地方政府作为推动农村电商发展的行政主体,也必然是农村电商发展的重要组织者和实践者。农村电子商务的大力发展,给农村发展提供了新的契机:首先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推动了农业和网络化结合,促进了销售方式的转变,从线下转变为线上销售,实现农产品与工业品的更优配置,让更多的优秀农产品走进城里人的生活。其次提高了农民收入,给农村留守人员创业创收,切切实实的让广大农民享受到经济发展的红利,解决了一系列的经济社会问题;再次,给农业带来的新的商机,促进农业经济发展方式积极转型化,推动农村电子电子商务的发展是借助互联网高效即时的传输特点,将乡村的农副产品利用互联网销售平台,进行推广以及销售,从而推动农产品产业化,商业化,实现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消除城乡差距推进统筹发展,实现“精准扶贫”。
本文从滁州市政府的角度出发,对滁州市政府推动农村电商产业发展政策进行梳理:滁州政府积极推动职能部门与本地企业在农村电商领域的双向合作;打造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搭建农村电商创业创新平台;优化“最后一公里”物流体系等。但是政府在推动农村电商发展政策方面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专业农村电商人才的培养和供给不足;农村电商扶持政策的配套性不足针对性不强;对农村物流体系规划滞后缺乏前瞻性等。对于问题产生的原因也进行分析:一是人才政策吸引力不足;二是基层群众关于农村电商的认知度不高;三是县乡两级政府政策落实存在偏差;四是农村基础设施不完善。本文在吸收和借鉴浙江农村电商成功经验基础上,滁州政府提出几方面提出新对策:一是完善政策法规体系推动农村电商立法工作;二是优化平台加强农村电商专业人才培养;三是统筹职能部门形成合力提高政策落实的精准性;四是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强化物流体系建设,通过这一系列的组合拳,推动滁州市农村社会经济更好更快发展。
本文通过综合运用文献研究法、个案研究方法、比较研究法等多种研究方法,分别从政府、企业、农民等各个主体分析滁州市农村电商发展的情况,利用政府职能理论、公共治理理论、元治理理论等公共管理学理论知识进行分析研究,总结前期有益经验,解决发展面临的问题,为滁州市地方农村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有益借鉴。
本文从滁州市政府的角度出发,对滁州市政府推动农村电商产业发展政策进行梳理:滁州政府积极推动职能部门与本地企业在农村电商领域的双向合作;打造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搭建农村电商创业创新平台;优化“最后一公里”物流体系等。但是政府在推动农村电商发展政策方面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专业农村电商人才的培养和供给不足;农村电商扶持政策的配套性不足针对性不强;对农村物流体系规划滞后缺乏前瞻性等。对于问题产生的原因也进行分析:一是人才政策吸引力不足;二是基层群众关于农村电商的认知度不高;三是县乡两级政府政策落实存在偏差;四是农村基础设施不完善。本文在吸收和借鉴浙江农村电商成功经验基础上,滁州政府提出几方面提出新对策:一是完善政策法规体系推动农村电商立法工作;二是优化平台加强农村电商专业人才培养;三是统筹职能部门形成合力提高政策落实的精准性;四是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强化物流体系建设,通过这一系列的组合拳,推动滁州市农村社会经济更好更快发展。
本文通过综合运用文献研究法、个案研究方法、比较研究法等多种研究方法,分别从政府、企业、农民等各个主体分析滁州市农村电商发展的情况,利用政府职能理论、公共治理理论、元治理理论等公共管理学理论知识进行分析研究,总结前期有益经验,解决发展面临的问题,为滁州市地方农村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有益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