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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是关系国家人才发展战略和综合国力提升的关键要素,而考试作为选拔人才的重要途径,越来越多地被教育机构采用,因此,教育考试机构应运而生。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来临和市场经济的发展,教育考试机构也逐渐受到市场化的影响,很多国家和地区的教育考试机构开始转变职能以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近年来,黑龙江省教育考试机构在平行志愿推进、录取批次设置、考试制度修订、标准化考点建设、考试业务拓展等方面都取得了长足进步,得到了广大考生和家长的认可。但随着我国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教育评价业务领域的专业化服务、考试业务大幅增加、考试安全形势日趋严峻都要求考试机构职能转变,作为事业单位的黑龙江省教育考试机构还面临“分类”改革的现实选择,只有面对挑战,迎难而上、积极改革,才能确保黑龙江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工作取得圆满成功,使参加教育考试的考生最大程度受惠于国家教育考试改革的成果。本文以黑龙江省教育考试机构作为研究对象,运用第三部门理论、绩效管理理论和激励理论,借鉴英、美国家及香港、台湾和北京、上海、天津等教育考试机构的基本做法与启示,通过对其横向和纵向的比较研究,分析当前存在的诸如职能定位错位;编制人事不符;人才结构失调;劳动量与薪酬不匹配等问题产生的原因,尝试设计了发展改革的总体框架:即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和《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为指导思想,改革考试形式和内容,加快机构专业化进程;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及其配套文件为己任,坚持管办分离、系统协调、目标激励、服务导向等基本原则;确立改革的总体目标和完成的时间节点,即在2015年完成从参公管理单位转型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的分类改革目标,2017年完成去行政化和调整内部结构的综合改革目标,2020年完成建立法人治理结构的深化改革目标;提出保障措施:实行动态编制和人事代理制度;增强科研意识和能力;转换用人机制和制度;实施绩效工资并健全社保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