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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互联网的蓬勃发展,“网络虚拟财产”一词已经被公众所知悉并熟悉。一般认为,广义的“网络虚拟财产”就是数字化、无实体化的无形财产,包括网络游戏装备、网络游戏帐号、网络游戏货币、域名、个人空间主页登记、电子邮箱帐号、网络实名等一系列信息类产品。随处可见的网络世界以其独特的魅力影响着社会各个群体,但是如此庞大的市场迄今为止却没有合适的法律、法规来对其进行规范和管理,一切网络虚拟财产的直接交易行为均无明确规范,法律对于网络虚拟财产的现实价值也一直未能明确认可,玩家的利益难以得到保护。而同时,关于网络虚拟财产引发的冲突、纠纷时常见诸报端,一些相关的判例也为大家熟知。这一行业的发展得不到法律法规的支持和保护,对于整个行业乃至其相关的行业链条之上的其他部门也会产生巨大的影响。所以明辨虚拟物品的法律属性,创设相关制度来保护网络游戏市场和虚拟财产交易刻不容缓。本文主要以文献研究、案例分析为手段,用唯物主义作为研究的指导思想,通过对虚拟财产概念、属性的剖析,提出虚拟财产在不同收费模式下作为权利凭证的表现形式,从而对游戏运营商和游戏玩家的权利义务加以明确。在第一章中,笔者简单介绍了在我国互联网蓬勃发展的背景下网络虚拟财产的起源、发展,综合现有对于网络虚拟财产纠纷研究的各种形式,提出网络虚拟财产纠纷的不同形式和纠纷原因。第二章是对网络虚拟财产法律属性进行判断的章节,在本章中,首先介绍了已有的对网络虚拟财产属性研究的观点,之后再通过研究虚拟财产债权特征和物权特征从而确定虚拟财产的债权属性。第三章主要介绍了网络虚拟财产产生的过程以及玩家与运营商之间网络游戏服务合同的相关内容。提出网络虚拟财产是固化的权利凭证,并且从“游戏投入”的角度解释了在不同收费模式下,网络虚拟财产取得方式、支付手段以及所具有意义的不同,以及玩家与运营商之间附属合同的差别,从而进一步的说明虚拟物品是网络虚拟财产固化权利凭证的观点。第四章重点从现实性、法律角度以及法经济学上解析了网络虚拟财产保护的必要性和网络虚拟财产保护的现有法理依据,综述了美国、韩国和我国香港地区虚拟财产保护的现状,为最后一章网络虚拟财产的立法完善做了铺垫。最后一章介绍了我国台湾地区对于网络虚拟财产立法保护的相关进程和内容,提出对于虚拟财产保护的几点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