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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在公司中具有绝对的控股地位,这就决定了其在高管的薪酬制定上也具有很大的话语权。良好的高管薪酬制度应该是高管所获得的报酬能与其努力程度紧密相关。然而,一直以来企业高管的努力程度难以监督,这是委托-代理制度下的一个重要问题。对于企业高管的监管行为所带来的收益具有公共物品的特性:持股比例较少的股东从公司中所获得的剩余收益较少,因此更倾向于享受“搭便车”的行为,把对高管的监督抛给民营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另外,实际控制人的绝对控股地位,或者说较大的所有权比例决定了其更有意愿参与到高管监管活动中来。特别是当企业的实际控制人兼任董事长,其参与的意愿更为强烈。一方面,绝对的股权地位决定了其对公司的内外部情况有强烈的了解动机;另一方面,实际控制人兼任董事长,亲自参与公司的战略管理,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将经营权完全交给高管时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信息掌握程度的提升会降低高管薪酬对业绩的敏感度和薪酬水平。高管薪酬-业绩敏感度的实证研究中,一些学者研究发现高管薪酬和业绩之间具有显著的关系,也有一些学者研究得出薪酬和业绩之间并无显著的关系,研究结论的不同可能是所用数据的差别,也有可能是切入角度的不同。本文拟将从实际控制人的角度研究高管薪酬-业绩敏感度,采用实证研究为主,理论研究为辅的研究方法,选取2010-2014年共五年的民营上市公司中公司治理结构、实际控制人特征等数据进行实证研究。我们的研究结果表明:(1)总体上,实际控制人兼任董事长的情况下,信息掌握程度的提高有效地弱化了高管薪酬-业绩敏感度。即:实际控制人兼任董事长对薪酬具有显著的负向影响,能够弱化薪酬-业绩敏感度。(2)本文按照规模对上市公司进行分组之后发现:在大公司中,实际控制人兼任董事长对高管薪酬-业绩敏感度的弱化作用更加明显。(3)另外,本文还发现:当实际控制人为高学历时,实际控制人兼任董事长对高管薪酬-业绩敏感度具有显著的负向影响,但是这种影响在实际控制人为低学历时却不存在。这说明实际控制人本身的能力高低在高管监督方面也是非常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