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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向增发是指向数目有限的投资者,一般不得超过10人发行股票以筹集资金的行为,属于一种股权再融资方式。对于该种融资方式的政策规范起始于2006年5月中国证监会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并且中国市场进行了股权分置改革后,定向增发这种股权融资方式逐步发展起来。然而,相比成熟的资本市场而言,中国定向增发的市场经历了相当一段政策和市场发展不对称的阶段,出现了一些问题值得探究。这种市场化程度较高的股权再融资方式,在我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仍存在一股独大”的结构缺陷,定向增发审核时间仍然长、相关制度尚待完善的背景下,存在大股东会在定向增发过程中通过各种隐秘的手段来进行利益输送。定向增发并购资产作为定向增发的类型之一,涉及发行股票和并购资产的双重交易,会给与大股东利益输送更广阔的操纵空间。如增发时机的选择,增发的折价率,注入资产虚高估值,股权质押等手段造成大股东侵占行为。而这些问题在市场条件变化和规则逐步改进后,已经逐步显露,影响资本市场发展的良好秩序。目前,利益输送的研究多集中于两方面。其中一个角度是判断大股东是支持者还是利益输送者。采用方法多为在选取上市公司整体的有关数据的基础上,运用事件研究法等计量方法进行实证检验去得到利益输送的判断。另一角度是判断利益输送程度与某一或某几个变量间的关系,以此对于限制利益输送提供相关的建议或为促进定向增发市场的市场化定价提出建议。本文试图选取定向增发并购资产这个更容易滋生大股东的利益侵害行为的角度,选取东方精工这一个案,结合具体数据分析,展示利益输送的途径。一方面,结合实证结论更具体的展示,理论结合实际,拓展了上市公司定向增发领域的研究。另一方面,分析的利益输送造成原因更全面,现实,使得建议更具有现实针对性和实践意义。论文整理了关于定向增发并购资产进行利益输送的相关文献和我国定向增发制度变迁,结合我国定向增发市场的问题和大股东侵占呈现的后果。通过选取2017年东方精工定向增发并购资产的案例,结合相关数据分析,得出关联方利用信息优势,低买高卖;大股东盈余管理,操纵股价;虚假业绩承诺等这些定向增发过程中存在的利益输送方式。这些利益输送最终损害了中小股东的利益,也造成了不小的后遗症。本案例并非个例,结合2018年年末集中爆发的给资本市场问题,想通过个例分析能够见微知著,对于市场上定向增发产生的利益输送问题查找源头,总结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针对性且比较切实的建议,能够促进定增市场向理性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