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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前30年,屋大维率领军队占领了埃及,开始了罗马帝国在埃及的统治。随着罗马帝国统治重心的东移,埃及也转入拜占廷帝国统治范畴,直到642年阿拉伯征服为止。在罗马-拜占廷帝国时代,统治者延续并深化了托勒密时期希腊人所采取的一些措施,形成了“分而治之”的等级制度。这种等级制度既是帝国统治者加强统治的产物,又是导致帝国走向没落的原因,并对罗马—拜占廷社会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 罗马—拜占廷时期埃及形成了各个不同的族群,这一时期,罗马人通过外交和战争的手段逐步吞并了埃及,原希腊统治者推行的移民和通婚政策使得希腊人口增多,亚历山大里亚城成为了犹太人的聚居地,土著埃及族群也开始形成。根据罗马统治者对各个族群的信任程度和地域的差别,帝国的统治者对不同的族群采取了不同的政策,实行“四等人制”。罗马人、希腊人、犹太人和埃及人不同族群之间的区别待遇是十分明显的,处于底层的埃及人往往试图通过各种途径提升自身所处的等级。这种等级制度的形成既受到了历史因素的影响,又受到了经济因素的制约,还需要满足统治者加强统治的需求,同时对埃及社会及帝国统治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从短期来看,这种等级制度起到了限制和打压埃及人反抗,从而维护帝国统治的作用;但是,从长远来看,等级制度埋下了深深的祸根,并终结了帝国在埃及的统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