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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企业业务扩充(以下简称“业扩”)是指为保证用户新装和增容用电而必须相应进行的供电网新建、扩建、改造项目及相关业务。这些项目该由谁来投资建设?建设执行何种标准?谁来组织实施?建成后由谁负责运行维护?对此利益各方争议较大。投资主体不明,维护责任不清,造成供电企业有电供不出、用电企业有电用不上,对企业生产和百姓生活带来严重影响。2002年以前,电力业扩工程主要靠申请用电客户缴纳的供(配)电工程贴费由供电部门统一组织实施。2002年,国家计委、经贸委以计价格[2002]98号文颁布了新的贴费收取政策,由各省市结合地方实际出台地方法规进行配套,内容不一、标准各异、实际效果差异很大。因此对电力业扩工程的管制取向和实施模式进行研究很有现实意义。
本文通过对我国电力业扩工程管制政策的历史回顾,指出存在的主要问题;通过对电力业扩工程实施中各利益主体的博弈分析,借鉴国内外电力业扩工程实施模式的一些好的做法,选择电力业扩工程的管制取向,并研究在此管制取向下江苏电力业扩实施新模式。
结合江苏电力业扩工程实施现状,本文通过实证分析,指出在严格价格管制下辅以技术标准、建设标准等监督手段的实施模式适用于由用户或地方政府出资、供电部门实施的电网接入系统工程和居住区用电工程两类;充分引入竞争机制,在技术标准、建设标准等标准管制下辅以适度价格控制的实施模式适用于客户自行组织实施的非居民客户受电工程。供电企业作为自然垄断型经营企业,必然要受到政府相关部门的管制。对上述涉及的电力业扩工程实施新模式中由供电企业实施部分必须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进行价格管制,其收费标准必须按照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实施的取费标准严格核定。供电企业还必须通过精细化管理和技术进步,以营销技术支持系统对业扩工作实行全过程闭环管理,实现业扩工作程序标准化、业务流程规范化,简化用电手续,缩短业扩报装周期,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