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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公示是世界各国物权法律制度的重要内容和组成部分。物权的公示能够让当事人对交易涉及标的物的物权状况有清晰的了解,能够有效地增强交易流通的效率,保障交易流通的安全,维护交易流通的秩序。不动产物权登记制度是依据物权公示原则确立的物权法律制度。不动产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具有重大作用,不动产物权法也相应成为各国物权立法的重点,其中的不动产物权登记在不动产物权法律制度中占据重要的地位,登记对于不动产的法律保护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登记制度古已有之,现代意义的不动产物权登记制度来源于欧洲。当今世界各国普遍建立了适合本国特色和本国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不动产物权登记制度。反观我国,长期以来没有建立一套系统、完善的物权法律制度,也缺乏专门的不动产物权登记法,有关不动产物权登记的规定仅在某些单行的民事法律法规中零散地有所涉及。我国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建立严谨而规范的物权公示制度,对于维护市场交易的安全,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2007年,我国颁布的《物权法》确立了不动产物权登记制度。不动产登记作为不动产法律制度最基本的内容,在物权法体系中得到确认。结合我国即将于2007年lO月1日实施的不动产物权登记制度,深入分析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的问题和弊端,在工作实践中继续推进不动产物权登记制度的完善是需要我们继续探讨和研究的课题。
本文从不动产物权登记制度出发,以我国最新颁布的《物权法》为依据,结合国外对这一制度的研究和规定,从不动产物权登记制度的概念、性质、作用、历史沿革、现实状况、存在的弊端及改进完善的措施等等方面论述我国不动产物权登记制度。
全文总共由五个部分组成。
第一章包括了本文研究的目的和意义、选题的背景、文献综述、研究方法、论文结构安排等。
第二章进入了文章的主题,从考察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概念开始,对不动产物权登记的定义、性质、作用、种类、立法模式和法律效力等等进行分析。第三章回顾了我国不动产物权登记的历史发展脉络,对目前我国《物权法》实施之前的不动产物权登记的现状进行了总结,并分析其中存在的问题。以我国即将实施的《物权法》为依据,分析归纳了《物权法》所确立的我国不动产物权登记制度的具体内容。
第四章分析了我国新型的不动产物权登记制度刚刚建立,还尚未在实践中实施,面对长期以来在我国不动产登记工作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和弊端,我们还需要以《物权法》为依据,结合社会实际情况,继续推进我国不动产物权登记制度的完善。
第五章是学位论文的总结,着重阐述本文研究成果的作用和意义,并提出需要结合不动产物权登记的司法实践作进一步讨论研究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