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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公众的关注点不仅仅只停留在个人利益层面,而是上升为对国家与人民的公共利益以及权利的注重,公众的这一大局观的转变势必引起社会规则的调整。法律作为整个国家的秩序保障,应适应新的社会环境和诉求,因而公益诉讼的提出也正是适应时代发展的趋势,在一定程度上有效地解决了一部分公共权益的社会问题和矛盾。笔者鉴于国有资产流失日益严重的社会现状,以及在公益诉讼中国有资产行政公益诉讼的比例不断攀升的现实,拟做此研究。与此同时,通过数据统计,近年来,行政公益诉讼案件通过诉前程序解决的占到案件总数的百分之九十,可见诉前程序在公益诉讼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完善诉前程序能为公益诉讼制度的发展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因而以公益诉讼中的国有资产行政公益诉讼诉为基础,深入研究国有资产行政公益诉讼中的诉前程序,为本文的立论基础。文章共分为四个主要部分,逐步推进,从研究国有资产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的基础到该制度的价值,再到完善该制度的体系架构的建议,最后回归到保护国有资产和公共利益的根本写作目的。文章第一部分是以作者的写作立意为核心,通过分析国有资产行政公益诉讼在法理上的理论依据以及在具体实践上的现实依据,从中找出文章写作的基础和支撑,为后几章的行文铺平道路。文章第二部分分析了国有资产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的价值,对该制度在行政诉讼法中所发挥的作用、该制度建立对司法资源配置、权力制约以及在维护公共利益等方面所体现出的社会实践价值以及法学理论价值进行分析。文章第三部分主要是对国有资产行政公益诉讼中的诉前程序的具体架构提出设想,分析诉前程序的启动到结束的全过程,以立法制度的完善以及解决检察机关在当前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作为出发点,为其制度设计提出具有一定可行性的建议。文章第四部分是通过分析国有资产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的两条主线即检察权与行政权,以这两者之间运行的关系为视角,从而以完善国有资产保护制度和维护公共利益为最终目的,系统地找寻二者之间在诉前程序中的区别,以及如何平衡二者之间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