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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企业改制的不断深化,企业改制形式也不断的探索和增多,企业公司制改造、企业股份合作制改造、企业合并分立、承包转让等各种形式纷纷登上舞台,为下一步深化企业改革,推进企业的体制、技术和管理创新,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供了良好的示范平台。 企业改制原有债务承担是企业改制过程中所涉的核心问题之一,与国家、企业本身、企业的收购者、债权人甚至企业职工都有着重大的利害关系。但在改制实践及其司法处理过程中,由于缺乏对企业改制法律形态及其基本法律关系的全面理解,或将企业改制中的某些悖法性行为合法化,结果造成企业改制过程中原有债务承担比较混乱,并且产生了借企业改制之机大量偷逃债务的现象,严重损害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破坏了市场经济的良好发展。 虽然在《民法通则》、《合同法》、《公司法》的指导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下文简称《规定》)的出台在一定程度上统一了涉及企业改制中原有债务承担问题的审判原则。但是在司法实践中,针对企业改制的原有债务承担仍然存在法律规范过于原则、不同部门和层级的法律调整相互冲突、而且还存在相当的法律盲点,并且在某些债务承担的处理上有违合理性。 本文拟从企业改制的历史演变入手,找寻企业改制的发展脉络和时代背景,明确了企业改制原有债务承担的法律内涵及其基本的法律关系,同时针对我国目前存在的六种企业改制形态的概念和模式进行梳理,并对国内外有关债权人保护和债务转移承担的法律框架进行比较研究,提出我国企业改制原有债务承担法律体系的评价建议,最后针对企业改制的不同形态深入分析债务承担的主体、具体方式及量度,以期能更好的指导司法实践。 全文结构上共分为六部分,分别说明如下: 第一部分首先比较了国外企业改制的基本模式,然后系统介绍了我国企业改制发展过程中的五个标志性阶段,从放权让利到承包经营制,从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再到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最后进入新的发展阶段。 第二部分详细说明了企业改制原有债务承担的相关法律涵义,针对“企业”、“改制”、“原有债务”和“承担”分别进行分析,提出明确概念。并对企业改制法律性质、所涉及的法律关系、利益主体和法律后果等基本法律问题进行了全面梳理。 第三部分详细阐述目前企业改制存在六种主要形态的涵义及具体模式,即企业承包、租赁、托管经营、企业公司制、股份合作制、企业分立、企业兼并和企业出售。 第四部分系统比较了国内外债权人保护及债务转移承担的立法实践,重新梳理了我国当前涉及企业改制原有债务承担的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及政策框架并提出的评价建议,为下一步全面梳理不同企业改制形态下涉及的原有债务承担提供法理上的依据; 第五部分是本文的核心章节,首先详细阐述了企业改制原有债务承担的基本原则,重新审查规则和制度,以理清企业改制中的基本法律关系,然后重点针对六种不同企业改制形态下原有债务承担进行了全面分析,明确了不同企业改制形态下原有债务承担的具体方式,形成基本结论。最后对企业改制中涉及原有保证债务和金融债务的承担问题进行了补充分析与说明, 第六部分是本文的结论章节,对企业改制原有债务承担的基本法律问题进行重新阐述,并对企业改制原有债务承担的基本方式和原则再次进行说明,最后结合本文现状,提出进一步完善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