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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域经济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和支撑力量,而县域金融是县域经济的核心。在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的背景下,加强县域金融监管紧迫性日益突出,形式也更加严峻。一方面,在政策培育和市场内生动力双重作用下,县域金融出现大发展景象。银行业金融机构快速增加,非银行金融机构和准金融机构涌现,但是县域金融机构普遍体量小,经营规范性差,正规金融与民间金融交织在一起,风险传染性较强。另一方面,从当前金融监管的实际来看,中国人民银行联合银监会、保监会、证监会的“一行三会”监管模式并不能覆盖所有的行政领域,一般情况下,证监会、保监会机构设立只到省级、银监会到地市级、只有人民银行机构设立可以到达区县级,这与县域小型金融机构活跃、民间借贷旺盛的现状不符。而在这四个监管机构都不能覆盖的地方,地方政府则要更多的担负起金融监管的职责。虽然当前我国地方政府事实上已经成为了地方金融监管的重要力量,但是地方金融监管缺乏明确的法律法规依据,监管力量薄弱,这个问题在县域尤为突出。宁夏作为西部欠发达省份,县域金融发展问题以及县域金融监管问题既与全国其他省份有共性,又存在宁夏的特殊地方,所以我们需要针对此种共性加特殊的情况,展开更有针对性的措施研究。本文主要从以下几个章节出发展开研究探讨:第一章,导论。本部分在介绍加强县域金融监管必要性的基础之上,引出了论文的研究主题与方向。经过对国内外相关文献的研读梳理,找到了论文的研究思路、研究方法,确定了论文的研究内容。第二章,县域金融监管的理论基础。本部分介绍了金融监管的一些现代理论,并且分析指出了县域和城域间金融监管的差异,以此为下文奠定基础。第三章,宁夏县域金融发展概况。本章分析了宁夏县域经济金融发展现状以及县域金融与县域经济的关系,将县域金融机构划分为五类,并深入分析了各类县域金融机构的监管现状与问题,测度了宁夏县域民间金融的规模并考察了其监管问题。第四章,宁夏县域金融监管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本章分别从人民银行县支行和地方政府金融办的角度考察了县域金融监管主体,并深入研究了县域金融监管存在的问题:(1)县域金融监管弱化现象显著;(2)县域金融监管主体不健全;(3)县域金融监管制度针对性不强;(4)县域金融生态环境较差;(5)县域金融监管存在的其他方面的问题。第五章,宁夏县域金融监管薄弱的成因分析。本章从县域金融发展和县域金融监管框架制约两个方面分析了宁夏县域金融监管薄弱的原因。县域金融监管者与被监管对象处于长期动态博弈的过程中,当前县域金融监管已滞后于县域金融的发展。第六章,加强宁夏县域金融监管的对策建议。本章在宁夏县域金融监管问题和县域金融监管薄弱的原因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加强县域金融监管的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