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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功能语法认为语气与情态是人际义的主要组成部分。分析语气和情态能揭示不同参与者之间的人际关系。人际意义语法是互动的基础。通过做出语法选择,发问者给自己选择了一个话语角色,同时赋予回答者一个相应的角色。
人们在社会地位,作用和权势方面的差异导致其说话方式的不同。一方面,使用语言的不同方式体现了说话者在教育背景,职业,年龄,社会地位等方面的差异;另一方面,说话者的社会特征通过他们之间的对话体现出来,同时,对话更进一步加强了他们各自社会权势的实现和社会地位的维护。这一点在法庭话语中表现得尤其凸出。本论文选取了诉讼文书选的相关文段对其分别进行语气和情态的分析,以揭示在法庭中发问者和回答者的不平等的社会关系。通过分析得出:一方面,在法庭上,法庭的发问轮换形式和发问问题的语气选择使回答者只处于对发问者做出的陈述被动认同和接受的劣势地位,而发问者却处于高于回答者的优势地位,在庭审中处于主导地位,直接控制了回答者的表现。问答双方的地位不平等不但在发问者发问问题的句式中所使用的语气表现出来,而且这种不平等关系还被强化。另一方面,情态系统的使用在法庭审判中也起着重要的作用,使用高量值的非隐喻情态和客观性强的隐喻情态可使说话者提高其话语的可信度,并能影响法官和陪审团的裁判,使说话者在庭审中更占优势。相反,使用主观性强的隐喻情态会降低说话者话语的可信度。在庭审中,由于发问者比回答者更善于驾驭情态,回答者在庭审中常处于遭人攻击的被动的劣势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