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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消费纠纷与日剧增,这对消费者协会这个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消费者协会要实现其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宗旨,目前的形势要求它不止能调解纠纷,还要能指导消费、监督市场,甚至具备更多的功能。在现实生活中,由于现有体制的不完善,市场经济发展的相应规则的不成熟,导致消协自身定位的不准确,组织面临一定的压力,急需改良完善。本文针对湖南省消费者委员会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进行研究,分三个部分进行阐述:第一部分介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意义、消费者协会的性质、职能及其发展;中国消费者协会的发展、构架及职能履行的特征;以及本文涉及的理论的简单介绍。第二部分重点阐述了湖南省消委权益保护工作的问题及原因。首先对湖南省消委的机构、运转状况及工作方式和成效进行了阐述,其次对其存在的各种问题进行了深入、具体的分析。第三部分指出了充分发挥湖南省消委消费者权益保护功能的对策与建议。通过对现阶段市场经济发展状况,湖南省消委权益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论述了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可以通过以下几方面途径开拓和完善:第一是转变消费者委员会职能,完善消费者委员会组织;第二是完善消委工作的相关配套法律;第三是保障消费者委员会的经费和权威性;第四是创建消费者组织的专业媒体;第五是提高消协人员素质及整体规范;第六是消委要改变职能,寻求多方位发展。通过对湖南省消费者委员会的研究,从理论上来讲,可以进一步深化对“半官型”社团在中国的实际运作、发展问题的理论探讨,对进一步深化关于我国非政府组织发展的研究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从现实情况来看,本文的研究对推进消费者委员会的改革、并推动其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作出更多贡献有一定的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