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始终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中央1号文件连续6年聚焦“三农”,回顾6年来的“1号文件”,可以看出“大力发展农业、增加农民收入”的主题贯穿始终。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们党在深刻分析当前国际国内形势、全面把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性特征的基础上,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全局出发确定的一项重大历史任务。乡镇政府上联国家、下接乡村社会的最基层政权,其职能作用的发挥与新农村建设和“三农”问题的破解休戚相关,直接关系到农村的稳定和发展。但由于受到法律失范、行政体制束缚、经济发展落后等因素的影响,乡镇政府职能作用的发挥受到了一定限制,有的甚至偏离了正常的运行轨道,这些,不同程度地妨碍了新农村建设目标的实现。因此,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基本要求,对乡镇政府进行角色和职能定位,转变乡镇政府职能,解决其职能缺位、错位问题,尤显必要。本文从新农村建设及乡镇政府职能的相关理论出发,阐述了政府职能的内涵及历史演变。然后,针对淄博市乡镇政府工作现状,从目前乡镇政府职能履行中存在的问题入手,总结归纳了新农村建设对乡镇政府职能的要求。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从发挥经济职能、社会管理职能、社会服务职能和政治职能四大方面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对策及建议。其中推行行政管理、财政管理和社会保障、文化体制改革及发展社会公益事业是本人在研究新农村建设的落脚点,以期为当前新农村建设中乡镇政府职能转变提供一些有益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