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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是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所形成的社会关系,主要体现在借贷关系中债务人履行契约的状况。信用体系作为基于信用交往活动的发展和深化而逐步形成的制度安排,旨在实现社会各主体之间的信息对称,从而起到激励、约束和风险提示的作用。建立完善的信用体系,对于推动社会经济,尤其是金融业的发展,将起到基础保障作用。近年来,随着我国农村经济金融的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推进,政府对农村相关优惠政策不断出台,农业呈现产业化发展,农村地区的资金需求不断扩大,为有效解决“三农”问题,必须从改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和有效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水平出发。从2009年开始,人民银行丽水市中心支行按照“政府领导、人行主导、多方参与、多方受益”的工作思路,以“信用惠农”为目标,从农户信用信息采集和信用等级评价入手,全面开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在加强金融支持“三农”发展方面取得较好成效,逐步形成了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丽水模式”。实践以来,不仅有效化解了农民贷款难的问题,降低了农民的融资成本,优化了农村的金融生态环境,提升了村民整体的思想素质,实现了农村经济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双丰收。2012年3月,经中国人民银行和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在浙江省丽水市开展农村金融改革试点,试点要求进一步完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按照市场经济发展规律,通过体制改革和政策调整,逐步破解“农民贷款难”和“银行难贷款”难题,推动农村经济健康快速发展。但在实践过程中,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也面临着如何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问题。如何增强政府部门的联动?如何完善政策法规?如何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成果转化?都成为了摆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道路上亟需解决的难题。本文首先概述了课题研究的背景和意义,梳理归纳了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国内外研究状况和本文的研究思路。从理论上对国内外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研究方向、主要模式和特点进行了归纳、评析。认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具有较强的地域特色,政府主导、市场化管理相结合的模式是比较适用于我国的国情的,操作性较强,适用于区域农村信用体系建设问题的研究。本文以公共政策等为理论基础,运用的研究方法有定量分析、调查研究、对比分析等。其次,把丽水市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基本情况作为主要研究对象,以其开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现状为基础,从丽水开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现实背景出发,阐述了丽水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主要做法和成效,并进一步分析其建设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认为在当前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中,存在政策法规不健全、政府部门支持力度有待提高、部门联动和非银信息共享有待加强、市场化机制有待培育和诚信宣传和激励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等问题。再次,通过分析比较国外的政府主导模式、市场主导模式和行业协会模式,国内的上海模式、深圳模式、浙江模式的先进经验,认为完备的征信法律法规是信用体系发展的有效支撑。我国要根据国情和农村地区的现实情况,灵活吸收各种模式的成功经验,采取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模式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最后,根据存在问题提出了区域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可持续发展的政策建议。认为农村地区环境复杂,不宜采用单一发展模式,在政府主导的模式下,加大政府部门间的协作,合力共建农村信用体系。同时,在完善政策法规、信用信息管理、市场化运行机制、诚信教育、社会管理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建议。第五章结论与展望主要是归纳本文的基本结论,同时提出今后的研究展望。本文的创新点在于选取的研究客体是在全国具有先进代表性且已经形成了自身发展模式的丽水市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情况,并对目前国内外主要的建设模式进行了比较、分析,将其中较为成熟的模式作为改进区域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具体方向,并结合我国农村具体情况,提出了较有操作性的改进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