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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风险投资的迅猛发展,风险投资的作用研究成为了国内外学者的宠儿。然而,这些研究仍然存在着一定不足,尤其是关于风险投资对企业债务融资能力的影响以及风险投资对企业上市后的作用一直处于空白状态。为了完善风险投资作用的理论研究,同时为企业“债务融资难”提供新渠道,本文致力于探讨风险投资对上市企业后续债务融资能力的影响。本文认为风险投资的参与将会显著提升上市企业后续债务融资能力。一方面来自于风险投资的作用,其不仅可以通过认证作用向外界传递积极的信号,而且可以通过参与企业管理等行为来监督企业,降低企业信息不对称;另一方面,风险投资在投资企业之后,为了防止外来股权投资者稀释其投资收益,会鼓励被投资企业进行债务融资。为了深入调查上述关系,本文首先对比有无风险投资机构参与下,企业上市后债务融资情况;然后在此基础上,研究风险投资异质性下,风险投资对企业后续债务融资能力的作用机制。本文共选取了五个风险投资特征,分别为风险投资持股比例、风险投资是否采取联合投资策略、风险投资机构背景、风险投资机构成员是否出任董高监以及风险投资是否进行分阶段投资。本文选取2004-2011年在深圳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的711家公司为样本,其中有风险投资机构参与的样本企业为254家,无风险投资机构参与的样本企业为457家,以当年有息债务融资额与年初总资产的比率为因变量,进行了上述实证研究。研究结果表明:(1)风险投资机构对企业债务融资能力具有明显影响,在同等情况下风险投资机构参与的企业将比无风险投资参与的企业多获得1.84%的有息债务融资;(2)风险投资的不同投资特征将会使得企业有息债务融资能力有不同的变化,其中风险投资机构成员出任董高监对企业获取有息债务融资的影响程度最大,而风险投资持股比例影响程度最小;(3)考虑稳健性和内生性问题之后,上述的结果仍然保持一致。可见,风险投资的作用是可以延伸到被投资企业上市之后,延伸到企业债务融资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