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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大报告首次提出“五位一体”的总布局,要求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五个角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改革开放四十年来,我国现代化进程发展迅猛,但随之产生的环境问题也引起更多关注。尤其是重污染行业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成为环境污染的主要源头,加之我国当前的环境信息披露体系不够完善,许多企业逃避披露真实具体的环境信息,由于信息不对称性,社会公众尤其是利益相关者无法客观了解到企业的真实情况,无法做出正确的决策,不利于经济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在这种背景下,我国关于环境信息披露水平影响因素的研究开始增加,也受到了众多学者的关注。研究媒体关注、公司治理对环境信息披露水平的影响,有利于从内外两个方面提供建议来改善环境信息披露的质量,具有现实意义。本文总结了国内外相关文献的研究方法和成果,并以公共压力理论、委托代理理论、信息不对称理论和社会责任理论等为理论基础,结合当前的研究现状提出本文的研究假设。选取全国A股上市的重污染企业作为研究对象,提出了媒体关注、公司治理和环境信息披露水平的三者关系假设,通过建立假设检验模型,对105家样本公司2013-2017年的数据进行实证分析,研究媒体关注和公司治理分别与环境信息披露水平的关系,同时设置媒体关注为调节变量,分析媒体关注对于公司治理与环境信息披露之间关系的调节作用。通过对主要变量的描述性统计、相关性分析、多元回归结果以及稳健性检验进行分析,本文的实证研究结论如下:(1)媒体关注与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水平呈显著的正相关关系。媒体关注是对企业的一种外部监督,在舆论压力下,企业往往考虑到社会声誉和地位,会越倾向于积极的披露企业环境信息。(2)公司治理与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水平的关系显著,且媒体关注能够正向调节公司治理对环境信息披露的影响。股权集中度、董事会会议次数和高管薪酬均与环境信息披露水平呈现正向相关关系,进一步探索媒体关注的调节效应,发现媒体关注可正向调节董事会会议次数、高管薪酬与环境信息披露水平的关系。最后本文根据研究结论提出了相应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