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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期权激励是公司治理的重要机制,通过使管理层与股东利润共享、风险共担,可以有效地缓解管理层与股东利益不一致问题。随着《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等一系列相关的法律法规的颁布与修订,加之股权分置改革的全面完成,中国上市公司采用股票期权激励的数量呈井喷式的增长。然而,与国际惯例相比,中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制定与实行仍存在问题,尤其是行权条件设计过于呆板、业绩考核指标单一、指标标准确定透明度低等,使股票期权激励制度应有的激励效应难以正常发挥。基于此,本文以2007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沪、深两市公布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上市公司为样本,考察行权条件对股票期权计划激励效应的影响。在规范分析部分,本文从股票期权的激励效应和行权条件两方面对国内外的研究成果进行了综述,发现学者们关于股票期权激励效应的研究结论不尽相同,而对哪些因素会影响股票期权计划的激励效应,尤其是行权条件对股票期权激励效应的影响,学者们关注较少。在统计分析部分,本文对上市公司股票期权计划的行权条件进行了分析,分析发现,中国上市公司股票期权计划的公司主体行权条件设计呆板,大多照抄证监会文件:业绩考核指标单一,主要采用的是净利润增长率与净资产收益率等会计利润指标,较少引入综合考核指标,很难综合体现公司治理目标、体现股东利益发展方向,并且易于被经营管理者操纵;业绩考核指标标准值确定相对粗糙,且确定的透明度低。在实证分析部分,本文采用上市公司公布股票期权计划草案的市场反应,即窗口期股票市场的超额收益率来测量上市公司股票期权方案的激励强度。另外,本文从非财务指标和财务指标来测量行权条件,非财务指标选取是否使用高管绩效考核合格指标,财务指标分别从业绩考核指标的质量、业绩考核指标的性质以及业绩考核指标的标准来测量。通过实证分析,本文发现,行权条件与股票期权计划的激励效应呈显著正相关关系,其中行权条件中的业绩考核指标的质量与业绩考核指标的标准是影响股票期权计划激励效应的关键性因素;行权条件中业绩考核指标的性质和高管绩效考核合格指标与股票期权计划的激励性正相关,但不显著。针对上述实证结果,本文建议上市公司在设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条件时,应采用综合指标的激励体系,通过多层次体系的指标要求,约束高管的行为;行权条件的业绩考核指标最好选取一定的标杆值,制定出有针对性的行权条件,加强对公司的约束力:且上市公司应根据自身行业情况,适当的引入非财务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