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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经济如何繁荣,贫困群体都可能存在。为了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持续发展,必须向贫困开战。经济较发达的厦门特区,同样面临城市贫困的困扰。从上世纪90年代以来,政府实行了以低保为核心的系列反贫困政策。然而,城市贫困状况并没有明显改善,相反居民收入持续拉大,贫富分化严重。
为什么政府现行的反贫困政策未能有效的缓解城市贫困问题,相反出现了贫困加剧的现象?本文以公共政策偏移为切入点,结合厦门城市反贫困政策及贫困现状进行论述。
本文认为,发展不仅仅指经济的增长,更重要的是人的发展。目前城市反贫困政策偏移了这一发展理念,并未充分将“社会发展”纳入政策范畴,主要表现为:反贫困政策向经济建设中心偏移;反贫困政策向救济性保障偏移;反贫困政策向政府单一主体偏移。
在探析城市反贫困政策偏移的基础上,本文结合国际社会反贫困战略的转型及发达国家的反贫困实践经验,提出将发展型社会政策作为反城市贫困的新理念。该理论是梅志里、吉登斯、泰勒·古得拜等学者提出一种积极的治理贫困的社会福利政策。特别是“发展”这一价值基石的引入,带来反贫困政策思维的深刻变化:从消极的社会福利观点到积极的社会投资;从经济发展单一追求到重视回应人和社会发展的需求;以及政府、企业、非政府组织多元福利提供。
文章在结合厦门城市贫困的实证分析中,尝试将发展型社会政策理念运用到城市反贫困治理。为此,做出如下政策选择:首先,将经济与社会协同发展作为政策导向,扩大社会性支出,并投资于提升贫困群体竞争力的人力资本;其次,从救济性保障转向兼顾贫困者自主参与发展过程;最后,构建多中心反贫困政策执行网络,从政府单一主体走向政府、企业、非政府组织多元互动的协同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