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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对建设用地的需求越来越多,土地征收是我国农地转为城市建设用地的合法途径,因此土地征收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从农业用地转化为非农业用地的过程中存在着巨大的利益空间,使得相关利益主体对该利益空间展开了激烈的角逐,这就出现了利益博弈。其中涉及的利益主体主要有中央政府、地方政府、集体组织和农民。在这些利益博弈中,中央政府更多关注的是全局性、战略性的宏观目标,最主要的是保护耕地,保证粮食安全,维护农民利益,保持社会稳定,适当增加建设用地,保持经济稳定增长;而地方政府更多关注的是增长目标和政绩目标;集体组织在征地前与农民为同一战线,是农民利益的集体代表,但在征地后又与农民争利;农民是利益博弈中相对弱势的群体,其目标为征地后有生活保障,希望得到公平合理的补偿,但其利益经常受到其他利益主体的挤占。综上所述,土地征收的过程,既是一个利益重新分配的过程,又是利益博弈的过程。希望通过各个利益主体博弈的分析,来研究利益分配,给出相应的建议来保护和协调各个利益主体应有的权益,特别是农民的权益。
本论文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论述。首先,本论文介绍研究背景和意义,研究方法,详尽的阐述了与本文相关的研究动态,为后面的进一步分析做铺垫。其次对本文中所应用的相关的理论进行概述,介绍了与土地征收相关的概念并与相似概念进行区分,以及理论基础,主要介绍产权理论和土地产权理论、博弈理论等理论,将这些理论综合运用于本文的分析研究当中。本文以广州市天河区农地征收现状为案例,阐述现阶段农村土地征收过程中的利益分配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土地征收中存在利益分配不均等现象;(2)政府从中得到过多的利益;(3)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制定根据地区发展水平有利于各方利益等。再次主要分析土地征收中利益相关者的分析。首先构造一个博弈分析的总体框架,分析政府和农民集体两大利益主体的博弈关系,然后分别就单独的个体之间来论述,具体分为(1)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博弈;(2)地方政府和集体组织的博弈;(3)集体组织和农民的博弈。最后分析得出结论,并提出具体的建议。